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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17)

发布时间:

2011-05-07 08:29

访问量:

14.2.4-1 钢筋加工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受力钢筋成型长度

﹢5
﹣10

每根(每一类型抽查10%且不少于5根)

1

用钢尺量

箍筋尺寸

 0
﹣3

2

用钢尺量,高、宽各1点

  2 钢筋成型与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4.2.4-2的规定。
14.2.4-2 钢筋成型与安装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m)

点数

配置两排以上受力筋时钢筋的排距

±5

10

2

用钢尺量

受力筋间距

±10

2

用钢尺量

箍筋间距

±20

2

5个箍筋间距量1尺

保护层厚度

±5

2

用尺量

14.2.5  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与施工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拌制混凝土最大水灰比与水泥用量应符合表14.2.5-1的规定。
14.2.5-1 混凝土的最大水灰比及最小水泥用量


环境条件及工程部位

无筋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

最大水灰比

最小水泥用量(kg/m3)

最大水灰比

最小水泥用量(kg/m3)

在普通地区受自然条件影响的混凝土

0.65

250

0.60

275

在严寒地区受自然条件影响的混凝土

0.60

270

0.55

300

注:表中水泥用量适用于机械搅拌与机械振捣的水泥混凝土;采用人工捣实时,需增加水泥25kg/m3。
  2 集料中有活性骨料时,应采用无碱外加剂,混凝土中总含碱量应符合表14.2.5-2的规定。
14.2.5-2 混凝土总含碱量控制


项 目

控 制 值

骨料膨胀量(%)

0.02~0.06

>0.06~0.12

总含碱量(kg/m3)

≤6.0

≤3.0

 

3 混凝土配合比应经试配确定,其强度、抗冻性、抗渗性等应符合设计规定,其和易性、流动性应满足施工要求。
14.2.6 混凝土宜由集中搅拌站供应,自行搭设搅拌站时应符合本规范第10章的有关规定。
14.2.6 混凝土运输应符合本规范第10章的有关规定。

14.2.8 混凝土浇筑前,钢筋、模板应经验收合格。模板内污物、杂物应清理干净,积水排干,缝隙堵严。
14.2.9  浇筑混凝土自由落差不得大于2m。侧墙混凝土宜分层对称浇筑,两侧墙混凝土高差不宜大于30cm,宜1次浇筑完成。浇筑混凝土应分层进行,浇筑厚度应符合表14.2.9的规定。
14.2.9 混凝土灌注层的厚度


捣实水泥混凝土的方法

灌注层厚度(cm)

插入式振捣

振捣器作用部分长度的1.25倍

表面振动

在无筋或配筋稀疏时

25

配筋较密时

20

人工捣实

在无筋或配筋稀疏时

20

配筋较密时

15

14.2.10 振捣混凝土应振捣密实,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插入式振捣器以直线式行列插入时,移动距离不得超过作用半径的1.5倍;以梅花式行列插入时,移动距离不得超过作用半径的1.75倍;振捣器不得触振钢筋。
  2 振捣器宜与模板保持5~10cm净距。
  3 振捣至混凝土不再下沉、无显著气泡上升、表面平坦一致,开始浮现水泥浆为度。
  4 在下层混凝土尚未初凝前,应完成上层混凝土的振捣。振捣上层混凝土时振捣器应插入下层5~10cm。
  5 现场需留置施工缝时,宜留置在结构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施工缝应在留茬混凝土具有一定强度后进行凿毛处理(人工凿毛强度为2.5MPa,风镐凿毛强度为10MPa)。
14.2.11 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得超过表14.2.11的规定。
14.2.11 浇筑混凝土的允许间断时间


混凝土的入模温度(℃)

允许间断时间(min)

使用普通硅酸盐水泥

使用矿渣水泥、火山灰水泥或粉煤灰水泥

20~30

≤90

≤120

10~19

≤120

≤150

5~9

≤150

≤180

    注:当混凝土中掺有促凝剂或缓凝型外加剂时,其允许时间应根据试验结果确定。
14.2.12 混凝土成型后应根据环境条件选用适宜的养护方法进行养护。
14.2.13 人行地道的变形缝安装应垂直,变形缝埋件(止水带)应处于所在结构的中心部位。严禁用铁钉、铁丝等穿透变形带材料,固定止水带。
14.2.14 结构混凝土达到设计规定强度,且保护防水层的砌体砂浆强度达到3MPa后,方可回填土。
14.3 预制安装钢筋混凝土结构人行地道
14.3.1 预制钢筋混凝土墙板、顶板、梁、柱等构件应有生产日期、出厂检验合格标识与产品合格证及相应的钢筋、混凝土原材料检测、试验资料。安装前应进行检验,确认合格。
14.3.2预制构件运输应支撑稳定,不得损伤构件。构件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设计强度的70%。

14.3.3 预制构件的存放场地,应平整坚实,排水顺畅。构件应分类存放,支垫正确、稳固,

方便吊运。
14.3.4 起吊点应符合设计规定,设计未规定时,应经计算确定。构件起吊时,绳索与构件水平面所成角度不宜小于60°。
14.3.5 构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础杯口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后,方可进行安装。
2 安装前应将构件与连接部位凿毛清扫干净。杯槽应按高程要求铺设水泥砂浆。
3 构件安装时,混凝土的强度不得低于设计强度的75%;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和孔道灌浆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设计未规定时,不得低于砂浆设计强度75%。
  4 在有杯槽基础上安装墙板就位后,应应用楔块固定。无杯槽基础上安装墙板,墙板就位后,应采用临时支撑固定牢固。
  5 墙板安装应位置准确、直顺与相邻板板面平齐,板缝与变形缝一致。
  6 板缝及杯口混凝土达到规定强度或墙板与基础焊接牢固,验收合格,且盖板安装完毕后,方可拆除支撑。
  7 顶板安装应使顶板板缝与墙板缝错开。
14.3.6 杯口浇筑宜在墙体接缝填筑完毕后进行。杯口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且保护防水层砌体的砂浆强度达到3MPa后,方可回填土。
14.3.7 人行地道底板的垫层、钢筋混凝土、外防水层、变形(止水、沉降)缝施工应符合本章第14.2节的有关规定。
14.4 砌筑墙体、钢筋混凝土顶板结构人行地道
14.4.1  砌筑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预制砌块强度、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
  2 砌筑应采用水泥砂浆。
  3  宜采用32.5~42.5级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水泥或火山灰水泥,质地坚硬、含泥量小于5%的粗(中)砂及饮用水拌制砂浆。
14.4.2  墙体砌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中宜采用立杆、挂线法控制砌体的位置、高程与垂直度。
  2 砌筑砂浆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稠度宜按表14.4.2控制,加入塑化剂时砌体强度降低不得大于10%。
14.4.2 砌筑用砂浆稠度


稠度(cm)

砌块种类

块石

料石

砖、砌块

正常条件

5~7

7~10

7~10

干热季节或石料砌块吸水率大

≤10

  3  墙体每日连续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2m。分段砌筑时,分段位置应设在基础变形缝部位。相邻砌筑段高差不宜超过1.2m。
4 沉降缝嵌缝板安装应位置准确、牢固,缝板材料符合设计规定。
5 砌块应上下错缝、丁顺排列、内外搭接,砂浆应饱满。
14.4.3 预制顶板等构件运输、贮存应符合本规范第14.3节的有关规定。
14.4.4 人行地道的现浇混凝土垫层、钢筋混凝土底板、外防水层、变形(止水、沉降)缝和顶板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14.2节的有关规定。
14.4.5 使用石料砌筑时,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4.4.2条的有关规定外,尚应根据石料品种、规格制定专项补充措施。
14.5 检验标准

14.5.1 现浇钢筋混凝土人行地道结构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填方地基压实度不得小于95%,挖方地段钎探合格。
检查数量:每个通道3点。
检验方法:查压实度检验报告或钎探报告。
  2 防水层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同品种、同牌号材料每检验批1次。
检验方法:产品性能检验报告、取样试验。
3 防水层应粘贴密实、牢固,无破损;搭接长度大于或等于10c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验收记录。
  4 钢筋品种、规格和加工、成型与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钢筋按品种每批1次。安装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钢筋试验单和验收记录。
  5 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每班或每100m31组(3块),少于规定按1组计。
检验方法:查强度试验报告。
一般项目
  6 混凝土表面应光滑、平整,无蜂窝、麻面、缺边掉角现象。
  7 钢筋混凝土结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4.5.1的规定。
14.5.1 钢筋混凝土结构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m)

点数

地道底板顶面高程(mm)

±10

20

1

用水准仪测量

地道净宽(mm)

±20

2

用钢尺量,宽、厚各1点

墙高(mm)

±10

2

用钢尺量,每侧1点

中线偏位(mm)

≤10

2

用钢尺量,每侧1点

墙面垂直度(mm)

≤10

2

用垂线和钢尺量,每侧1点

墙面平整度(mm)

≤5

2

用2m直尺、塞尺量,每侧1点

顶板挠度

≤L/1000净跨径且<10mm

2

用钢尺量

现浇顶板底面平整度(mm)

≤5

10

2

用2m直尺、塞尺量

         注:L为人行地道净跨径。
14.5.2 预制安装钢筋混凝土人行地道结构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地基承载力应符合本规范第14.5.1条第1款的规定。
  2 防水层应符合本规范第14.5.1条第2、3款的规定。
  3 混凝土基础中的钢筋应符合本规范第14.5.1条第4款的规定。

4 混凝土基础应符合本规范第14.5.1条第5款的规定。
  5 预制钢筋混凝土墙板、顶板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出厂合格证和强度试验报告。
  6 杯口、板缝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工作班1组(3块)。
检验方法:查强度试验报告。
一般项目
  7 混凝土基础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4.5.2-1的规定。
14.5.2-1 混凝土基础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中线偏位

≤10

20m

1

用经纬仪测量

顶面高程

±10

1

用水准仪测量

长度

±10

1

用钢尺量

宽度

±10

1

用钢尺量

厚度

±10

1

用钢尺量

杯口轴线偏位①

≤10

1

用经纬仪测量

杯口底面高程①

±10

1

用水准仪测量

杯口底、顶宽度①

10~15

1

用钢尺量

预埋件①

≤10

每个

1

用钢尺量

   注:① 示发生时使用。
  8 墙板、顶板安装直顺,杯口与板缝灌注密实。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查强度试验报告。
   9 预制墙板、顶板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4.5.2-2、14.5.2-3的规定。
14.5.2-2 预制墙板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厚、高

±5

每构件(每类抽查板的10%且不少于5块)

1

用钢尺量,每抽查一块板(序号1、2、3、4)各1点

宽度

0
﹣10

1

侧弯

≤L/1000

1

板面对角线

≤10

1

外露面平整度

≤5

2

用2m直尺、塞尺量,每侧1点

麻面

≤1%

1

用钢尺量麻面总面积

   注:表中L为墙板长度(mm)。     
14.5.2-3 预制顶板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厚度

±5

每构件(每类抽查总数20%)

1

用钢尺量

宽度

0
﹣10

1

用钢尺量

长度

±10

1

用钢尺量

对角线长度

≤10

2

用钢尺量

外露面平整度

≤5

1

用2m直尺、塞尺量

麻面

≤1%

1

用尺量麻面总面积

  10 墙板、顶板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4.5.2-4的规定。
14.5.2-4 墙板、顶板安装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中线偏位(mm)

≤10

每块

2

拉线用钢尺量

墙板内顶面、高程(mm)

±5

2

用水准仪测量

墙板垂直度

≤0.15%H且≤5mm

4

用垂线和钢尺量

板间高差(mm)

≤5

4

用钢板尺和塞尺量

相邻板顶面错台(mm)

≤10

每座地道

20%板缝

用钢尺量

板端压墙长度(mm)

±10

6

查隐蔽验收记录,用钢尺量,每侧3点

注:表中H为墙板全高(mm)。
14.5.3 砌筑墙体、钢筋混凝土顶板结构人行地道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按项目
  1 地基承载力应符合本规范第14.5.1条第1款的规定。
  2 防水层应符合本规范第14.5.1条第2款的规定。
  3 混凝土基础中的钢筋应符合本规范第14.5.1条第3款的规定。
  4 混凝土基础应符合本规范第14.5.1条第4款的规定。
  5 预制顶板、梁等构件应符合本规范第14.5.2条第9款的规定。
  6 砂浆平均抗压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规定,任一组试件抗压强度最低值不得低于设计强度的85%。
检查数量:同一配合比砂浆,每50m3砌体中,作1组(6块),不足50m3按1组计。
检验方法:查试验报告。
  7 现浇钢筋混凝土顶板的钢筋和混凝土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4.5.1条第4、5款的有关规定。
一般项目
  8 现浇钢筋混凝土顶板表面应光滑、平整,无蜂窝、麻面、缺边掉角现象。
检查数量:应符合本规范表14.5.1的规定。
检验方法:应符合本规范表14.5.1的规定。
  9 预制顶板应安装平顺、灌缝饱满,位置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14.5.2-4的规定。
  10 砌筑墙体应丁顺匀称,表面平整,灰缝均匀、饱满,变形缝垂直贯通。
  11 墙体砌筑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4.5.3的规定。
14.5.3 墙体砌筑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m)

点数

地道底部高程

±10

10

1

用水准仪测量

地道结构净高

±10

20

2

用钢尺量

地道净宽

±20

20

2

用钢尺量

中线偏位

≤10

20

2

用经纬仪定线、钢尺量

墙面垂直度

≤15

10

2

用垂线和钢尺量

墙面平整度

≤5

10

2

用2m直尺、塞尺量

现浇顶板平整度

≤5

10

2

用2m直尺、塞尺量

预制顶板两板底面错台

≤10

10

2

用钢板尺、塞尺量

顶板压墙长度

±10

10

2

查隐蔽验收记录

15 挡土墙
15.1 一般规定
15.1.1  挡土墙基础地基承载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且经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施工。
15.1.2  施工中应按设计规定施作挡土墙的排水系统、泄水孔、反滤层和结构变形缝。
15.1.3  当挡土墙墙面需立体绿化时,应报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补充防止挡土墙基础浸水下沉的设计。
15.1.4 土方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14.1节的有关规定。
15.1.5  挡土墙顶设帽石时,帽石安装应平顺、坐浆饱满、缝隙均匀。
15.1.6  当挡土墙顶部设有栏杆时,栏杆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市桥梁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2的有关规定。

15.2  现浇钢筋混凝土挡土墙
15.2.1 模板、钢筋、混凝土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14.2节的有关规定

15.3  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挡土墙
15.3.1 现浇混凝土基础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14.2节的有关规定。
15.3.2  挡土墙板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4.3节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制墙板的拼缝应与基础变形缝吻合。
2  墙板与基础采用焊接连接时,安装前应检查预埋件位置;墙板安装定位后,应及时焊接牢固,并对焊缝进行防腐处理。
  3 墙板与基础采用混凝土湿接头连接时,应符合本规范第14.3节的有关规定。
15.3.3  墙板灌缝应插捣密实,板缝外露面宜用相同强度的水泥砂浆勾缝,勾缝应密实、平顺。
15.4  砌体挡土墙
15.4.1 砌筑挡土墙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14.4节的有关规定。
15.5  加筋土挡土墙
15.5.1  现浇混凝土基础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14.2节的有关规定。
15.5.2  预制挡土墙板安装前应进行检验,确认合格,并应符合本规范第14.3.4条的有关规定。
15.5.3  加筋土应按设计规定选土,施工前应对所用土料进行物理、力学试验,不得用白恶土、硅藻土及腐殖土等。
15.5.4 施工前应对筋带材料进行拉拔、剪切、延伸性能复试,其指标符合设计规定方可使用。采用钢质拉筋时,应按设计规定作防腐处理。
15.5.5  安装挡墙板,应向路堤内倾斜,其斜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5.5.6 施工中应控制加筋土的填土层厚及压实度。每层虚铺厚度不宜大于25cm,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规定,且不得小于95%。
15.5.7 筋带位置、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填土中设有土工布时,土工布搭接宽度宜为30~40cm,并应按设计要求留出折回长度。
15.5.8  施工中应对每层填土检测压实度,并按施工方案要求观测挡墙板位移。
15.5.9 挡土墙投入使用后,应对墙体变形进行观测,确认符合要求。
15.6  检验标准
15.6.1  现浇钢筋混凝土挡土墙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道墙基槽1组(3点)。
检验方法:查触(钎)探检测报告、隐蔽验收记录。
  2 钢筋品种和规格、加工、成型、安装与混凝土强度应符合本规范第14.5.1条的有关规定。
一般项目
  3 混凝土表面应光洁、平整、密实,无蜂窝、麻面、露筋现象,泄水孔通畅。
  检查数量:全部。
检验方法:观查。
  4 钢筋加工与安装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14.2.4-1、表14.2.4-2的规定。
  5 现浇混凝土挡土墙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5.6.1-1的规定。
15.6.1-1 现浇混凝土挡土墙允许偏差


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长度(mm)

±20

每座

1

用钢尺量

断面尺寸(mm)

±5

20m

1

用钢尺量

±5

垂直度

≤0.15%H且≯10mm

1

用经纬仪或垂线检测

外露面平整度(mm)

≤5

1

用2m直尺、塞尺量取最大值

顶面高程(mm)

±5

1

用水准仪测量

 

注:表中H为挡土墙板高度。
  6 回填土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路外回填土每压实层1组(3点)。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环刀法、灌砂法或灌水法)。
  7 预制混凝土栏杆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5.6.1-2的规定。
15.6.1-2  预制混凝土护栏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断面尺寸(mm)

符合设计规定

每件(每类型)抽查10%,且不少于5件

1

观察、用钢尺量

柱高(mm)

0
+5

1

用钢尺量

侧向弯曲

≤L/750

1

沿构件全长拉线量最大矢高(L为构件长度)

麻面

≤1%

1

用钢尺量麻面总面积

  8 栏杆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5.6.1-3的规定。
15.6.1-3 栏杆安装允许偏差


项  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直顺度

扶手

≤4

每跨侧

1

用10m线和钢尺量

垂直度

栏杆柱

≤3

每柱(抽查10%)

2

用垂线和钢尺量,顺、横桥轴方向各1点

栏杆间距

±3

每柱(抽查10%)

1

用钢尺量

相邻栏杆扶手高差

有柱

≤4

每处(抽查10%)

无柱

≤2

栏杆平面偏位

≤4

每30m

1

用经纬仪和钢尺量













注:现场浇注的栏杆、扶手和钢结构栏杆、扶手的允许偏差可参照本款办理。
15.6.2 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挡土墙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本规范第15.6.1条第1款的规定。
  2 基础钢筋品种与规格、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和验方法:应符合本规范第15.6.1条第2款的规定。
  3 预制挡土墙板钢筋、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及本规范规定。
  检查数量:每检验批。
检验方法: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4 挡土墙板应焊接牢固。焊缝长度、宽度、高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无夹渣、裂纹、咬肉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隐蔽验收记录。
  5 挡土墙板杯口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班1组(3块)。
检验方法:查试验报告。
一般项目
  6 预制挡土墙板安装应板缝均匀、灌缝密实,泄水孔通畅。帽石安装边缘顺畅、顶面平整、缝隙均匀密实。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7 挡土墙板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5.6.2的规定。
15.6.2 挡土墙板安装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墙面垂直度

≤0.15%H且≯15mm

20m

1

用垂线挂全高量测

直顺度(mm)

≤10

1

用20m线和钢尺量

板间错台(mm)

≤5

1

用钢板尺和塞尺量

预埋件(mm)

高程

±5

每个

1

用水准仪测量

偏位

±15

用钢尺量

 

注:表中H为挡土墙高度。
  8 栏杆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5.8.1条的有关规定。
15.6.3 砌体挡土墙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本规范第15.6.1条第1款的规定。
  2 砌块(砖)、石料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品种、每检验批1组(3块)。
检验方法:查试验报告。
  3 砌筑砂浆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4.5.3第6款的规定。
一般项目
  4 挡土墙应牢固,外形美观,勾缝密实、均匀,泄水孔通畅。
  5 砌筑挡土墙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5.6.3的规定。
15.6.3 砌筑挡土墙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规定值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料石

块石、片石

预制块(砖)

范围

点数

断面尺寸(mm)

0
+10

不小于设计规定

20m

2

用钢尺量,上下各1点

基底高程(mm)

土方

±20

±20

±20

±20

2

用水准仪测量

石方

±100

±100

±100

±100

顶面高程(mm)

±10

±15

±20

±10

2

轴线偏位(mm)

≤10

≤15

≤15

≤10

2

用经纬仪测量

墙面垂直度

≤0.5%H且≤20mm

≤0.5%H且≤30mm

≤0.5%H且≤30mm

≤0.5%H且≤20mm

2

用垂线检测

平整度(mm)

≤5

≤30

≤30

≤5

2

用2m直尺和塞尺量

水平缝平直度(mm)

≤10

≤10

2

用20m线和钢尺量

墙面坡度

不陡于设计规定

1

用坡度板检验

 

注:表中H为构筑物全高。
  6 栏杆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5.6.1条的有关规定。
15.6.4 加筋挡土墙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本规范第15.6.1条第1款的规定。
  2 基础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本规范第15.6.1条第2款的规定。
  3 预制挡墙板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本规范第15.6.2条的有关规定。
  4 拉环、筋带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品种、每检验批。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
5 拉环、筋带的数量、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且粘接牢固。
检查数量:全部。
检验方法:观察、抽样,查试验记录。
6 填土土质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部。
检验方法:观察、土壤性能鉴定。
7 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压实层、每500m21点,不足500m2取1点。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环刀法)。
一般项目
加筋土挡土墙板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5.6.4-1的规定。
15.6.4-1 加筋土挡土墙板安装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每层顶面高程(mm)

±10

20m

4组板

用水准仪测量

轴线偏位(mm)

≤10

3

用经纬仪测量

墙面板垂直度或坡度

≤-0.5%H①
0

3

用垂线或坡度板量

 

      注:1墙面板安装以同层相邻两板为一组;
2表中H为挡土墙板高度;
3 ①示垂直度“+”指向外、“-”指向内。
墙面板应光洁、平顺、美观无破损,板缝均匀,线形顺畅,沉降缝上下贯通顺直,泄水孔通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10  加筋土挡土墙总体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5.6.4-2的规定。
15.6.4-2 加筋土挡土墙总体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m)

点数

墙顶
线位

路堤式(mm)

-100
+50

20

3

用20m线和钢尺量见注①

路肩式(mm)

±50

墙顶
高程

路堤式(mm)

±50

3

用水准仪测量

路肩式(mm)

±30

墙面倾斜度

≤+0.5%H且≤+50① mm
≤-1.0%H且≥-100①mm

2

用垂线或坡度板量

墙面板缝宽(mm)

±10

5

用钢尺量

墙面平整度(mm)

≤15

3

用2m直尺、塞尺量

 

注:1 ①示墙面倾斜度“+”指向外、“-”指向内;
2表中H为挡墙板高度。
11 栏杆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5.6.1条的有关规定。
16 附属构筑物
16.1 路缘石
16.1.1 路缘石宜由加工厂生产,并应提供产品强度、规格尺寸等技术资料及产品合格证。
16.1.2 路缘石宜采用石材或预制混凝土标准块。路口、隔离带端部等曲线段路缘石,宜按设计弧形加工预制,也可采用小标准块。
16.1.3 石质路缘石应采用质地坚硬的石料加工,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宜选用花岗石。
  1 剁斧加工石质路缘石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6.1.3-1的规定。
16.1.3-1 剁斧加工石质路缘石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外形尺寸(mm)

±5

±2

厚(高)

±2

外露面细石面平整度(mm)

3

对角线长度差(mm)

±5

剁斧纹路

应直顺、无死坑

 2机具加工石质路缘石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6.1.3-2的规定。
16.1.3-2 机具加工石质路缘石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外形尺寸

±4

±1

厚(高)

±2

对角线长度差

±4

外露面平整度

2

16.1.4 预制混凝土路缘石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规定时,不得小于C30。路缘石弯拉与抗压强度应符合表16.1.4-1的规定。
16.1.4-1 路缘石弯拉与抗压强度


直线路缘石

直线路缘石(含圆型、L型)

弯拉强度(MPa)

抗压强度(MPa)

强度等级Cf

平均值

单块最小值

强度等级Cc

平均值

单块最小值

Cf  3.0

≥3.00

≥2.40

Cc 30

≥30.0

24.0

Cf  4.0

≥4.00

≥3.20

Cc 35

≥35.0

28.0

Cf  5.0

≥5.00

≥4.00

Cc 40

≥40.0

32.0

    注:直线路缘石用弯拉强度控制,L型或弧形路缘石用抗压强度控制。
  2 路缘石吸水率不得大于8%。有抗冻要求的路缘石经50次冻融试验(D50)后,质量损失率应小于3%,抗盐冻性路缘石经ND25次试验后,质量损失应小于0.5kg/m2。
  3 预制混凝土路缘石加工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6.1.4-2的规定。
16.1.4-2 预制混凝土路缘石加工尺寸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长度

﹢5
﹣3

宽度

﹢5
﹣3

高度

﹢5
﹣3

平整度

3

垂直度

≤3

 4 预制混凝土路缘石外观质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6.1.4-3的规定。
16.1.4-3 预制混凝土路缘石外观质量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缺棱掉角影响顶面或正侧面的破坏最大投影尺寸(mm)

≤15

面层非贯穿裂纹最大投影尺寸(mm)

≤10

可视面粘皮(脱皮)及表面缺损最大面积(mm2)

≤30

贯穿裂纹

不允许

分层

不允许

色差、杂色

不明显

16.1.5 路缘石基础宜与相应的基层同步施工。
16.1.6 安装路缘石的控制桩,直线段桩距宜为10~15m;曲线段桩距宜为5~10m;路口处桩距宜为1~5m。
16.1.7  路缘石应以干硬性砂浆铺砌,砂浆应饱满、厚度均匀。路缘石砌筑应稳固、直线段顺直、曲线段圆顺、缝隙均匀;路缘石灌缝应密实,平缘石表面应平顺不阻水。
16.1.8 路缘石背后宜浇筑水泥混凝土支撑,并还土夯实。还土夯实宽度不宜小于50cm,高度不宜小于15cm,压实度不得小于90%。
16.1.9 路缘石宜采用M10水泥砂浆灌缝。灌缝后,常温期养护不得少于3d。
16.2 雨水支管与雨水口
16.2.1 雨水支管应与雨水口配合施工。
16.2.2 雨水支管、雨水口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且满足路面排水要求。当设计规定位置不能满足路面排水要求时,应在施工前办理变更设计。
16.2.3 雨水支管、雨水口基底应坚实,现浇混凝土基础应振捣密实,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16.2.4 砌筑雨水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雨水管端面应露出井内壁,其露出长度不得大于2cm。
  2 雨水口井壁,应表面平整,砌筑砂浆应饱满,勾缝应平顺。
  3 雨水管穿井墙处,管顶应砌砖券。
  4 井底应采用水泥砂浆抹出雨水口泛水坡。
16.2.5 雨水支管敷设应直顺,不得错口、反坡、凹兜。检查井、雨水口内的外露管端面应完好,不得将断管端置入雨水口。
16.2.6 雨水支管与雨水口四周回填应密实。处于道路基层内的雨水支管应做360°混凝土包封,且在包封混凝土达至设计强度75%前不得放行交通。
16.2.7 雨水支管与既有雨水干线连接时,宜避开雨期。施工中,需进入检查井时,必须采取防缺氧、防有毒和有害气体的安全措施。
16.2.8 支管与雨水干管连接,需新建检查井,其砌筑施工中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的有关规定。
16.3 排水沟或截水沟
16.3.1 排水沟或截水沟应与道路配合施工。位置、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
16.3.2 土沟不得超挖,沟底、边坡应夯实,严禁用虚土贴底、贴坡。
16.3.3 砌体和混凝土水沟的土基应夯实。
16.3.4 砌体沟应座浆饱满、勾缝密实,不得有通缝。沟底应平整,无反坡、凹兜现象;边坡应表面平整,与其它排水设施的衔接应平顺。
16.3.5 混凝土水沟的混凝土应振捣密实,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外露面应平整。
16.3.6 盖板沟的预制盖板,混凝土振捣应密实,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配筋位置应准确,表面无蜂窝、无缺损。
16.4 倒虹管及涵洞
16.4.1 遇地下水时,应将地下水降至槽底以下50cm,直到倒虹管与涵洞具备抗浮能力,且满足施工要求后,方可停止降水。
16.4.2 倒虹管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水平与斜坡段交接处,应采用弯头连接。
  2 主体结构建成后,闭水试验应在倒虹管充水24h后进行,测定30min渗水量。渗水量不得大于计算值。
  渗水量应按下式计算:
 Q=            (16.4.2)
式中:Q—实测渗水量(m3/24h·km);
   W—补水量(L);
T—实测渗水量观测时间(min);
L—倒虹管长度(m)。
16.4.3 矩形涵洞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14章的有关规定。

16.4.4 采用埋设预制管做涵洞(管涵)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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