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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18)
发布时间:
2011-05-07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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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4 采用埋设预制管做涵洞(管涵)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的有关规定。
16.5 护坡
16.5.1 护坡宜安排在枯水或少雨季节施工。
16.5.2 施工护坡所用砌块、石料、砂浆、混凝土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16.5.3 护坡砌筑应按设计坡度挂线,并应按本规范第14.4节的有关规定施工。
16.6 隔离墩
16.6.1 隔离墩宜由有资质的生产厂供货。现场预制时宜采用钢模板,拼装严密、牢固,混凝土拆模时的强度不得低于设计强度的75%。
16.6.2 隔离墩吊装时,其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时不得低于设计强度的75%。
16.6.3 安装必须稳固,座浆饱满;当采用焊接连接时,焊缝应符合设计要求。
16.7 隔离栅
16.7.1 隔离网、隔离栅板应由有资质的工厂加工,其材质、规格型式及防腐处理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16.7.2 固定格离栅的混凝土柱宜采用预制件。金属柱和连接件规格、尺寸、材质应符合设计规定,并应做防腐处理。
16.7.3 隔离栅立柱应与基础连接牢固,位置应准确。
16.7.4 立柱基础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75%后,方可安装隔离栅板(网)片。隔离网、隔离栅板应与立柱连接牢固,框架、网面平整,无明显凹凸现象。
16.8 护栏
16.8.1 护栏应由有资质的工厂加工。护栏的材质、规格型式及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加工件表面不得有剥落、气泡、裂纹、疤痕、擦伤等缺陷。
16.8.2 护栏立柱应埋置于坚实的土基内,埋设位置应准确,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16.8.3 护栏的栏板、波形梁应与道路竖曲线相协调。
16.8.4 护栏的波形梁的起、讫点和道口处应按设计要求进行端头处理。
16.9 声屏障
16.9.1 声屏障所用材质与单体构件的结构形式、外形尺寸、隔音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16.9.2 砌体声屏障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基础及砌筑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14.2节和第14.4节的有关规定。
2 施工中的临时预留洞净宽度不得大于1m。
3 当砌体声屏障处于潮湿或有化学侵蚀介质环境中时,砌体中的钢筋应采取防腐措施。
16.9.3 金属声屏障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焊接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焊接不得有裂缝、夹渣、未熔合和未填满弧坑等缺陷。
2 基础为砌体或水泥混凝土时,其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16.9.2条的有关规定。
3 屏体与基础的连接应牢固。
4 采用钢化玻璃屏障时,其力学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屏障与金属框架应镶嵌牢固、严密。
16.10 防眩板
16.10.1 防眩板的材质、规格、防腐处理、几何尺寸及遮光角应符合设计要求。
16.10.2 防眩板应由有资质的工厂加工,镀锌(铝)量应符合设计要求。防眩板表面应色泽均匀,不得有气泡、裂纹、疤痕、端面分层等缺陷。
16.10.3 防眩板安装应位置准确,焊接或栓接应牢固。
16.10.4 防眩板与护栏配合设置时,混凝土护栏上预埋连接件的间距宜为50cm。
16.10.6 路段与桥梁上防眩设施衔接应直顺。
16.10.7 施工中不得损伤防眩板的金属镀层,出现损伤应在24h之内进行修补。
16.11 检验标准
16.11.1 路缘石安砌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混凝土路缘石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种、每检验批1组(3块)。
检验方法:查出厂检验报告。
一般项目
2 路缘石应砌筑稳固、砂浆饱满、勾缝密实,外露面清洁、线条顺畅,平缘石不阻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3 立缘石、平缘石安砌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6.11.1的规定。
表16.11.1 立缘石、平缘石安砌允许偏差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频率 |
检验方法 |
|
范围(m) |
点数 |
|||
直顺度 |
≤10 |
100 |
1 |
用20m线和钢尺量① |
相邻块高差 |
≤3 |
20 |
1 |
用钢板尺和塞尺量① |
缝宽 |
±3 |
20 |
1 |
用钢尺量① |
顶面高程 |
±10 |
20 |
1 |
用水准仪测量 |
注:1 ①示随机抽样,量3点取最大值;
2 曲线段缘石安装的圆顺度允许偏差应结合工程具体制定。
16.11.2 雨水支管与雨水口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管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GB 11836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每种、每检验批。
检验方法:查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
2 基础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100m31组(3块)。(不足100m3取1组)
检验方法:查试验报告。
3 砌筑砂浆强度应符合本规范第14.5.3条第6款的规定。
4 回填土应符合本规范第6.6.3条压实度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全部。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环刀法、灌砂法或灌水法)。
一般项目
5 雨水口内壁勾缝应直顺、坚实,无漏勾、脱落。井框、井箅应完整、配套,安装平稳、牢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6 雨水支管安装应直顺,无错口、反坡、存水,管内清洁,接口处内壁无砂浆外露及破损现象。管端面应完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7 雨水支管与雨水口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6.11.2的规定。
表16.11.2 雨水支管与雨水口允许偏差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频率 |
检验方法 |
|
范围 |
点数 |
|||
井框与井壁吻合 |
≤10 |
每座 |
1 |
用钢尺量 |
井框与周边路面吻合 |
0 |
1 |
用直尺靠量 |
|
雨水口与路边线间距 |
≤20 |
1 |
用钢尺量 |
|
井内尺寸 |
﹢20 |
1 |
用钢尺量,最大值 |
16.11.3 排水沟或截水沟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预制砌块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种、每检验批1组。
检验方法:查试验报告。
2 预制盖板的钢筋品种、规格、数量,混凝土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同类构件,抽查1/10,且不少于3件。
检验方法:用钢尺量、查出厂检验报告。
3 砂浆强度应符合本规范第14.5.3条第6款的规定。
一般项目
4 砌筑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
检查数量:每100m或每班抽查不少于3点。
检验方法:观察。
5 砌筑水沟沟底应平整、无反坡、凹兜,边墙应平整、直顺、勾缝密实。与排水构筑物衔接畅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6 砌筑排水沟或截水沟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6.11.3的规定。
表16.11.3 砌筑排水沟或截水沟允许偏差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频率 |
检验方法 |
||
范围(m) |
点数 |
||||
轴线偏位 |
≤30 |
100 |
2 |
用经纬仪和钢尺量 |
|
沟断面尺寸 |
砌石 |
±20 |
40 |
1 |
用钢尺量 |
砌块 |
±10 |
||||
沟底高程 |
砌石 |
±20 |
20 |
1 |
用水准仪测量 |
砌块 |
±10 |
||||
墙面垂直度 |
砌石 |
≤30 |
40 |
2 |
用垂线、钢尺量 |
砌块 |
≤15 |
||||
墙面平整度 |
砌石 |
≤30 |
2 |
用2m直尺、塞尺量 |
|
砌块 |
≤10 |
||||
边线直顺度 |
砌石 |
≤20 |
2 |
用20m小线和钢尺量 |
|
砌块 |
≤10 |
||||
盖板压墙长度 |
±20 |
2 |
用钢尺量 |
7 土沟断面应符合设计要求,沟底、边坡应坚实,无贴皮、反坡和积水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16.11.4 倒虹管及涵洞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个基础。
检验方法:查钎探记录。
2 管材应符合本规范第16.11.2条第1款的规定。
3 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100m31组(3块)。
检验方法:查试验记录。
4 砂浆强度应符合本规范第14.5.3条第6款的规定。
5 倒虹管闭水试验应符合本规范第16.4.4条第4款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一条倒虹管。
检验方法:查闭水试验记录。
6 回填土压实度应符合路基压实度要求。
检查数量:每压实层检查1组(3点)。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环刀法、灌砂法、灌水法)。
7 矩形涵洞应符合本规范第14.5节的有关规定。
一般项目
8 倒虹管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6.11.4-1的规定。
表16.11.4-1 倒虹管允许偏差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频率 |
检验方法 |
|
范围 |
点数 |
|||
轴线偏位 |
≤30 |
每座 |
2 |
用经纬仪和钢尺量 |
内底高程 |
±15 |
2 |
用水准仪测量 |
|
倒虹管长度 |
不小于设计值 |
1 |
用钢尺量 |
|
相邻管错口 |
≤5 |
每井段 |
4 |
用钢板和塞尺量 |
9 预制管材涵洞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6.11.4-2的规定。
表16.11.4-2 预制管材涵洞允许偏差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频率 |
检验方法 |
||
范围 |
点数 |
||||
轴线位移 |
≤20 |
每道 |
2 |
用经纬仪和钢尺量 |
|
内底高程 |
D≤1000 |
±10 |
2 |
用水准仪测量 |
|
D>1000 |
±15 |
||||
涵管长度 |
不小于设计值 |
1 |
用钢尺量 |
||
相邻管错口 |
D≤1000 |
≤3 |
每节 |
1 |
用钢板尺和塞尺量 |
D>1000 |
≤5 |
注:D为管道内径。
10 矩形涵洞应符合本规范第14.5节的有关规定。
16.11.5 护坡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般项目
1 预制砌块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种、每检验批1组(3块)。
检验方法:查出厂检验报告。
2 砂浆强度应符合本规范第14.5.3条第6款的规定。
3 基础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100m31组(3块)。
检验方法:查试验报告。
4 砌筑线型顺畅、表面平整、咬砌有序、无翘动。砌缝均匀、勾缝密实。护坡顶与坡面之间隙封堵密实。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5 护坡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6.11.5的规定。
表16.11.5 护坡允许偏差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频率 |
检验方法 |
||||
浆砌块石 |
浆砌料石 |
混凝土砌块 |
范围 |
点数 |
|||
基底高程 |
土方 |
±20 |
20m |
2 |
用水准仪测量 |
||
石方 |
±100 |
2 |
|||||
垫层厚度 |
±20 |
20m |
2 |
用钢尺量 |
|||
砌体厚度 |
不小于设计值 |
每沉降缝 |
2 |
用钢尺量顶、底各1处 |
|||
坡度 |
不陡于设计值 |
每20m |
1 |
用坡度尺量 |
|||
平整度 |
≤30 |
≤15 |
≤10 |
每座 |
1 |
用2m直尺、塞尺量 |
|
顶面高程 |
±50 |
±30 |
±30 |
每座 |
2 |
用水准仪测量两端部 |
|
顶边线型 |
≤30 |
≤10 |
≤10 |
100m |
1 |
用20m线和钢尺量 |
注:H为墙高。
16.11.6 隔离墩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隔离墩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种、每批(2000块)1组。
检验方法:查出厂检验报告。
2 隔离墩预埋件焊接应牢固,焊缝长度、宽度、高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无夹渣、裂纹、咬肉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隐蔽验收记录。
一般项目
3 隔离墩安装应牢固、位置正确、线型美观,墩表面整洁。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 隔离墩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6.11.6的规定。
表16.11.6 隔离墩安装允许偏差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频率 |
检验方法 |
|
范围 |
点数 |
|||
直顺度 |
≤5 |
每20m |
1 |
用20m线和钢尺量 |
平面偏位 |
≤4 |
每20m |
1 |
用经纬仪和钢尺量测 |
预埋件位置 |
≤5 |
每件 |
2 |
用经纬仪和钢尺量测(发生时) |
断面尺寸 |
±5 |
每20m |
1 |
用钢尺量 |
相邻高差 |
≤3 |
抽查20% |
1 |
用钢板尺和钢尺量 |
缝宽 |
±3 |
每20m |
1 |
用钢尺量 |
16.11.7 隔离栅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般项目
1 隔离栅材质、规格、防腐处理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种、每批(2000件)1次。
检验方法:查出厂检验报告。
2 隔离栅柱(金属、混凝土)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种、每批(2000根)1次。
检验方法:查出厂检验报告或试验报告。
3 隔离栅柱安装应牢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 隔离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6.11.7的规定。
表16.11.7 隔离栅允许偏差
项目 |
允许偏差 |
检验频率 |
检验方法 |
|
范围(m) |
点数 |
|||
顺直度(mm) |
≤220 |
20 |
1 |
用20m线和钢尺量 |
立柱垂直度(mm/m) |
≤8 |
40 |
1 |
用垂线和直尺量 |
柱顶高度(mm) |
±20 |
1 |
用钢尺量 |
|
立柱中距(mm) |
±30 |
1 |
用钢尺量 |
|
立柱埋深(mm) |
不小于设计规定 |
1 |
用钢尺量 |
16.11.8 护栏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护栏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种、每批1次。
检验方法:查出厂检验报告。
2 护栏立柱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种、每批(2000根)1次。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
3 护栏柱基础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100m31组(3块)。
检验方法:查试验报告。
4 护栏柱置入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量测。
一般项目
5 护栏安装应牢固、位置正确、线型美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6 护栏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6.11.8的规定。
表16.11.8 护栏安装允许偏差
项目 |
允许偏差 |
检验频率 |
检验方法 |
|
范围 |
点数 |
|||
顺直度(mm/m) |
≤5 |
20m |
1 |
用20m线和钢尺量 |
中线偏位(mm) |
≤20 |
1 |
用经纬仪和钢尺量 |
|
立柱间距(mm) |
±5 |
1 |
用钢尺量 |
|
立柱垂直度(mm) |
≤5 |
1 |
用垂线、钢尺量 |
|
横栏高度(mm) |
±20 |
1 |
用钢尺量 |
16.11.9 声屏障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降噪效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环保部门规定。
检验方法:按环保部门规定。
一般项目
2 声屏障所用材料与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检验批1次。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和合格证。
3 砌筑砂浆强度应符合本规范第14.5.3条第6款的规定。
4 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100m31组(3块)。
检验方法:查试验报告。
5 砌体声屏障应砌筑牢固,咬砌有序,砌缝均匀,勾缝密实。金属声屏障安装应牢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6 砌体声屏障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6.11.9-1的规定。
表16.11.9-1 砌体声屏障允许偏差
项目 |
允许偏差 |
检验频率 |
检验方法 |
|
范围(m) |
点数 |
|||
中线偏位(mm) |
≤10 |
20 |
1 |
用经纬仪和钢尺量 |
垂直度 |
≤0.3% |
1 |
用垂线和钢尺量 |
|
墙体断面尺寸(mm) |
符合设计规定 |
1 |
用钢尺量 |
|
顺直度(mm) |
≤10 |
100 |
2 |
用10m线与钢尺量,不少于5处 |
水平灰缝平直度(mm) |
≤7 |
2 |
用10m线与钢尺量,不少于5处 |
|
平整度(mm) |
≤8 |
20 |
2 |
用2m直尺和塞尺量 |
7 金属声屏障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6.11.9-2的规定。
表16.11.9-2 金属声屏障安装允许偏差
项目 |
允许偏差 |
检验频率 |
检验方法 |
|
范围 |
点数 |
|||
基线偏位(mm) |
≤10 |
20m |
1 |
用经纬仪和钢尺量 |
金属立柱中距(mm) |
±10 |
1 |
用钢尺量 |
|
立柱垂直度(mm) |
≤0.3%H |
2 |
用垂线和钢尺量,顺、横向各1点 |
|
屏体厚度(mm) |
±2 |
1 |
用游标卡尺量 |
|
屏体宽度、高度(mm) |
±10 |
1 |
用钢尺量 |
|
镀层厚度(μm) |
≥设计值 |
20m且不少于5处 |
1 |
用测厚仪量 |
16.11.10 防眩板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般项目
1 防眩板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种、每批查1次。
检验方法:查出厂检验报告。
2 防眩板安装应牢固、位置准确,板面无裂纹,涂层无气泡、缺损。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3 防眩板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6.11.10的规定。
表16.11.10 防眩板安装允许偏差
项 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频率 |
检验方法 |
|
范围 |
点数 |
|||
防眩板直顺度 |
≤8 |
20m |
1 |
用10m线和钢尺量 |
垂直度 |
≤5 |
20m且不少于5处 |
2 |
用垂线和钢尺量,顺、横向各1点 |
板条间距 |
±10 |
1 |
用钢尺量 |
|
安装高度 |
±10 |
17 冬雨期施工
17.1 一般规定
17.1.1施工中应根据工程所在地的气候环境,确定冬、雨期的起、止时间。
17.1.2冬、雨期施工应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气象条件变化,做好防范准备。
17.2 雨期施工
17.2.1 各地区的防汛期,宜作为雨期施工的控制期。
17.2.2雨期施工应充分利用地形与既有排水设施,做好防雨和排水工作。
17.2.3施工中应采取集中工力、设备,分段流水、快速施工,不宜全线展开。
17.2.4 雨中、雨后应及时检查工程主体及现场环境,发现雨患、水毁必须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17.2.5 路基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路基土方宜避开主汛期施工。
2 易翻浆与低洼积水地段宜避开雨期施工。
3 路基因雨产生翻浆时,应及时进行逐段处理,不得全线开挖。
4 挖方地段每日停止作业前应将开挖面整平,保持基面排水与边坡稳定。
5 填方地段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低洼地带宜在主汛期前填土至汛期水位以上,且做好路基表面、边坡与排水防冲刷措施。
2)填方宜避开主汛期施工。
3)当日填土应当日碾压密实。填土过程中遇雨,应对已摊铺的虚土及时碾压。
17.2.6 雨后摊铺基层时,应先对路基状况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摊铺。
17.2.7 石灰稳定土类、水泥稳定土类基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避开主汛期施工。
2 搅拌厂应对原材料与搅拌成品采取防雨淋措施,并按计划向现场供料。
3 施工现场应计划用料,随到随摊铺。
4 摊铺段不宜过长,并应当日摊铺、当日碾压成活。
5 未碾压的料层受雨淋后,应进行测试分析,按配合比要求重新搅拌。
17.2.8 在土路床上施工级配砂石基层,摊铺后宜当日碾压成活。
17.2.9 沥青混合料类面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降雨或基层有集水或水膜时,不得施工。
2 施工现场应与沥青混合料生产厂保持联系,遇天气变化及时调整产品供应计划。
3 沥青混合料运输车辆应有防雨措施。
17.2.10 水泥混凝土面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搅拌站应具有良好的防水条件与防雨措施。
2 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测定砂石含水量,准确控制混合料的水灰比。
3 雨天运输混凝土时,车辆必须采取防雨措施。
4 施工前应准备好防雨棚等防雨设施。
5 施工中遇雨时,应立即使用防雨设施完成对已铺筑混凝土的振实成型,不得再开新作业段,并应采用覆盖等措施保护尚未硬化的混凝土面层。
17.3 冬期施工
17.3.1 当施工现场环境日平均气温连续5d稳定低于5℃,或最低环境气温低于-3℃时,应视为进入冬期施工。
17.3.2 挖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中遇有冻土时,应选择适宜的破冻土机械与开挖机械设备。
2 施工严禁掏洞取土。
3 路基土方开挖宜每日开挖至规定深度,并及时采取防冻措施。当开挖至路床时,必须当日碾压成活,成活面亦应采取防冻措施。
4 路堑的边坡应在开挖过程中及时修整。
17.3.3 路基填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铺土层应及时碾压密实,不得受冻。
2 填方土层宜用未冻、易透水、符合规定的土。气温低于-5℃时,每层虚铺厚度应较常温施工规定厚度小20%~25%。
3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的路基不得用含有冻土块的土料填筑。次干路以下道路填土材料中冻土块最大尺寸不得大于10cm,冻土块含量应小于15%。
17.3.4 石灰及石灰、粉煤灰稳定土(粒料、钢渣)类基层,宜在进入冬期前30~45d停止施工,不得在冬期施工。水泥稳定土(粒料)类基层,宜在进入冬期前15~30d停止施工。当上述材料养护期进入冬期时,应在基层施工时向基层材料中掺入防冻剂。
17.3.5 级配砂石、级配砾石、级配碎石和级配碎砾石施工,应根据施工环境最低温度洒布防冻剂溶液,随洒布、随碾压。当抗冻剂为氯盐时,氯盐溶液浓度和冰点的关系应符合表17.3.5的规定。
表17.3.5 不同浓度氯盐水溶液的冰点
溶液密度(g/cm3)15℃时 |
氯盐含量(g) |
冰点 |
|
在100g溶液内 |
在100g水内 |
||
1.04 |
5.6 |
5.9 |
-3.5 |
1.06 |
8.3 |
9.0 |
-5.0 |
1.09 |
12.2 |
14.0 |
-8.5 |
1.10 |
13.6 |
15.7 |
-10.0 |
1.14 |
18.8 |
23.1 |
-15.0 |
1.17 |
22.4 |
29.0 |
-20.0 |
注:溶液浓度应用比重控制。
17.3.6 沥青类面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粘层、透层、封层严禁冬期施工。
2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的沥青混合料面层严禁冬期施工。次干路及其以下道路在施工温度低于5℃时,应停止施工。
3 沥青混合料施工时,应视沥青品种、标号,比常温适度提高混合料搅拌与施工温度。
4 当风力在6级及以上时,沥青混合料不得施工
5 贯入式沥青面层与表面处治沥青面层严禁冬期施工。
17.3.7 水泥混凝土面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中应根据气温变化采取保温防冻措施。当连续5昼夜平均气温低于-5℃,或最低气温低于-15℃时,宜停止施工。
2 水泥应选用水化总热量大的R型水泥或单位水泥用量较多的32.5级水泥,不宜掺粉煤灰。
3 对搅拌物中掺加的早强剂、防冻剂应经优选确定。
4 采用加热水或砂石料拌制混凝土,应依据混凝土出料温度要求,经热工计算,确定水与粗细骨料加热温度。水温不得高于80℃;砂石温度不宜高于50℃。
5 搅拌机出料温度不得低于10℃,摊铺混凝土温度不得低于5℃。
6 养护期应加强保温,保湿覆盖,混凝土面层最低温度不得低于5℃。
7 养护期应经常检查保温、保湿隔离膜,保持其完好。并应按规定检测气温与混凝土面层温度。
8 当面层混凝土弯拉强度未达到1MPa或抗压强度未达到5MPa时,必须采取防止混凝土受冻的措施。
18 工程质量与竣工验收
18.0.1 开工前,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确认构成建设项目的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作为施工质量检验、验收的基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设单位招标文件确定的每一个独立合同应为一个单位工程。
当合同文件包含的工程内涵较多,或工程规模较大、或由若干独立设计组成时,宜按工程部位或工程量、每一独立设计将单位工程分成若干子单位工程。
2 单位(子单位)工程应按工程的结构部位或特点、功能、工程量划分分部工程。
分部工程的规模较大或工程复杂时宜按材料种类、工艺特点、施工工法等,将分部工程划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3 分部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分项工程组成,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等划分分项工程。
4 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应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划定。各地区应根据城镇道路建设实际需要,划定适应的检验批。
5 各分部(子分部)工程相应的分项工程、检验批应按表18.0.1的规定执行。本规范未规定时,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共同研究确定。
表18.0.1 城镇道路分部(子分部)工程与相应的分项工程、检验批
分部工程 |
子分部工程 |
分项工程 |
检验批 |
路基 |
- |
土方路基 |
每条路或路段 |
石方路基 |
每条路或路段 |
||
路基处理 |
每条处理段 |
||
路肩 |
每条路肩 |
||
基层 |
- |
石灰土基层 |
每条路或路段 |
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碎石)基层 |
每条路或路段 |
||
石灰粉煤灰钢渣基层 |
每条路或路段 |
||
水泥稳定土类基层 |
每条路或路段 |
||
级配砂砾(砾石)基层 |
每条路或路段 |
||
级配碎石(碎砾石)基层 |
每条路或路段 |
||
沥青碎石基层 |
每条路或路段 |
||
沥青贯入式基层 |
每条路或路段 |
||
面层 |
沥青混合料面层 |
透层 |
每条路或路段 |
粘层 |
每条路或路段 |
||
封层 |
每条路或路段 |
||
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 |
每条路或路段 |
||
冷拌沥青混合料面层 |
每条路或路段 |
||
沥青贯入式与沥青表面处治面层 |
沥青贯入式面层 |
每条路或路段 |
|
沥青表面处治面层 |
每条路或路段 |
||
水泥混凝土面层 |
水泥混凝土面层(模板、钢筋、混凝土) |
每条路或路段 |
|
铺砌式面层 |
料石面层 |
每条路或路段 |
|
预制混凝土砌块面层 |
每条路或路段 |
||
广场与停车场 |
- |
料石面层 |
每个广场或划分的区段 |
预制混凝土砌块面层 |
每个广场或划分的区段 |
||
沥青混合料面层 |
每个广场或划分的区段 |
||
水泥混凝土面层 |
每个广场或划分的区段 |
||
人行道 |
- |
料石人行道铺砌面层(含盲道砖) |
每条路或路段 |
混凝土预制块铺砌人行道面层(含盲道砖) |
每条路或路段 |
||
沥青混合料铺筑面层 |
每条路或路段 |
||
人 |
现浇钢筋混凝土 |
地基 |
每座通道 |
防水 |
每座通道 |
||
基础(模板、钢筋、混凝土) |
每座通道 |
||
墙与顶板(模板、钢筋、混凝土) |
每座通道 |
||
预制安装钢筋混凝土人行地道结构 |
墙与顶部构件预制 |
每座通道 |
|
地基 |
每座通道 |
||
防水 |
每座通道 |
||
基础(模板、钢筋、混凝土) |
每座通道 |
||
墙板、顶板安装 |
|
||
砌筑墙体、钢筋混凝土顶板人行地道结构 |
顶部构件预制 |
每座通道 |
|
地基 |
每座通道 |
||
防水 |
每座通道 |
||
基础(模板、钢筋、混凝土) |
|
||
墙体砌筑 |
每座通道 |
||
顶部构件、顶板安装 |
每座通道 |
||
顶部现浇(模板、钢筋、混凝土) |
每座通道 |
||
挡 |
现浇钢筋混凝土 |
地基 |
每道挡土墙地基 |
基础 |
每道挡土墙基础 |
||
墙(模板、钢筋、混凝土) |
每道墙体 |
||
滤层、泄水孔 |
每道墙体 |
||
回填土 |
每道墙体 |
||
帽石 |
每道墙体 |
||
栏杆 |
每道墙体 |
||
装配式钢筋混凝土 |
挡土墙板预制 |
每道墙体 |
|
地基 |
每道挡土墙地基 |
||
基础(模板、钢筋、混凝土) |
每道基础 |
||
墙板安装(含焊接) |
每道墙体 |
||
滤层、泄水孔 |
每道墙体 |
||
回填土 |
每道墙体 |
||
帽石 |
每道墙体 |
||
栏杆 |
每道墙体 |
||
砌筑挡土墙 |
地基 |
每道墙体 |
|
基础(砌筑、混凝土) |
每道墙体 |
||
墙体砌筑 |
每道墙体 |
||
滤层、泄水孔 |
每道墙体 |
||
回填土 |
每道墙体 |
||
帽石 |
每道墙体 |
||
加筋土挡土墙 |
地基 |
每道挡土墙地基 |
|
基础(模板、钢筋、混凝土) |
每道基础 |
||
加筋挡土墙砌块与筋带安装 |
每道墙体 |
||
滤层、泄水孔 |
每道墙体 |
||
回填土 |
每道墙体 |
||
帽石 |
每道墙体 |
||
栏杆 |
每道墙体 |
||
附 |
- |
路缘石 |
每条路或路段 |
雨水支管与雨水口 |
每条路或路段 |
||
排(截)水沟 |
每条路或路段 |
||
倒虹管及涵洞 |
每座结构 |
||
护坡 |
每条路或路段 |
||
隔离墩 |
每条路或路段 |
||
隔离栅 |
每条路或路段 |
||
护栏 |
每条路或路段 |
||
声屏障(砌体、金属) |
每处声屏障墙 |
||
防眩板 |
每条路或路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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