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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1)
发布时间:
2011-05-06 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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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通知
建标〖1999〗79号
99.05.25
根据建设部(98)建标工(便)字第16号函的要求,由天津建工集团总公司主编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经审查, 批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JGJ59-99,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原部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中建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管理,建设部建筑管理司负责具体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九年三月三十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1 总 则
1.0.1 为了科学地评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检查评价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检查和评价。
1.0.3 本标准主要采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结合建筑施工中伤亡事故规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而编制。
1.0.4 在按本标准检查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
2.0.1 对建筑施工中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主要环节、部位和工艺等的完成情况做安全检查评价时,应采用检查评分表的形式,分为安全管理、文明工地、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共十项分项检查评分表和一张检查评分汇总表。
注:1.“三宝”系指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
2.“四口”系指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
2.0.2 在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和起重吊装八项检查评分表中,设立了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保证项目应是安全检查的重点和关键。
2.0.3 各分项检查评分表中, 满分为100分。表中各检查项目得分应为按规定检查内容所得分数之和。每张表总得分应为各自表内各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2.0.4 在检查评分中,遇有多个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与井字架等时,则该项得分应为各单项实得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2.0.5 检查评分不得采用负值。各检查项目所扣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项应得分数。
2.0.6 在检查评分中,当保证项目中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时,此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
2.0.7 汇总表满分为100分。 各分项检查表在汇总表中所占的满分分值应分别为:安全管理10分、文明施工20分、脚手架10分、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10分、“三宝”、“四口”防护10分、施工用电10分、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10分、塔吊10分、起重吊装5分和施工机具5分。在汇总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数应按下式计算2.0.9 多人对同一项目检查评分时,应按加权评分方法确定分值。权数的分配原则应为:专职安全人员与其他人员:专职安全人员的权数为0.6,其他人员的权数为0.4。
2.0.10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 应以汇总表的总得分及保证项目达标与否,作为对一个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评价依据,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1.优良
保证项目分值均应达到第2.0.6条规定得分标准, 汇总表得分值应在80分及其以上;
2.合格
1)保证项目分值均应达到第2.0.6条规定得分标准,汇总表得分值应在70分及其以上;
2) 有一分表未得分,但汇总表得分值必须在75分及其以上;
3) 当起重吊装检查评分表或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未得分,但汇总表得分值在80分及其以上。
3.不合格
1)汇总表得分值不足70分;
2)有一分表未得分,且汇总表得分在75分以下;
3) 当起重吊装检查评分表或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未得分,且汇总表得分值在80分以下。
3 检查评分表
3.0.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主要内容应包括:
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及“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十项。该表所示得分作为对一个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评价依据。
3.0.2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是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和安全标志十项内容。
3.0.3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是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现场宿舍、现场防火、治安综合治理、施工现场标牌、生活设施、保健急救、社区服务十一项内容。
3.0.4 脚手架检查评分表分为落地式外脚手架检查评分表、悬挑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门型脚手架检查评分表、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吊篮脚手架检查评分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检查评分表等六种脚手架的安全检查评分表。
3.0.5 基坑支护安全检查评分表是对施工现场基坑支护工程的安全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临边防护、坑壁支护、排水措施、坑边荷载、上下通道、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和作业环境九项内容。
3.0.6 模板工程安全检查评分表是对施工过程中模板工作的安全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支撑系统。立柱稳定、施工荷载、模板存放、支拆模板、模板验收、混凝土强度、运输道路和作业环境十项内容。
3.0.7“三宝” 、“四口”防护检查评分表是对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口、通道口及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使用及防护情况的评价。
3.0.8 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是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情况的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箱、开关箱、现场照明、配电线路、电器装置、变配电装置和用电档案九项内容。
3.0.9 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检查评分表是对物料提升机的设计制作、搭设和使用情况的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架体制作、限位保险装置、架体稳定、钢丝绳、楼层卸料平台防护、吊篮、安装验收、架体、传动系统、联络信号、卷扬机操作棚和避雷十二项内容。
3.0.10 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 检查评分表是对施工现场外用电梯的安全状况及使用管理的评价。检查的内容应包括:安全装置、安全防护、司机、荷载、安装与拆卸、安装验收、架体稳定、联络信号、电气安全和避雷十项内容。
3.0.11 塔吊检查评分表是塔式起重机使用情况的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力矩限制器、限位器、保险装置、附墙装置与夹轨钳、安装与拆卸、塔吊指挥、路基与轨道、电气安全、多塔作业和安装验收十项内容。
3.0.12 起重吊装安全检查评分表是对施工现场起重吊装作业和起重吊装机械的安全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起重机械、钢丝绳与地锚、吊点、司机、指挥、地耐力、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作业平台、构件堆放、警戒和操作工十二项内容。
3.0.13 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是对施工中使用的平刨、圆盘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气瓶、翻斗车、潜水泵和打桩机械十种施工机具安全状况的评价。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 表3.0.1
企业名称: 经济类型: 资质等级:
单位工程(施工现场)名称 |
建筑面积m² |
结构类型 |
总计得分(满分分值100分) |
项目名称及分值 |
|||||||||
安全管理(满分分值为10分) |
文明施工(满分分值为20分) |
脚手架(满分分值为10分) |
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满分分值为10分) |
“三宝”“四口”防护(满分分值为10分) |
施工用电(满分分值为10分) |
物料提升与外用电梯(满分分值为10分) |
塔吊(满分分值为10分) |
起重吊装(满分分值为5分) |
施工机具(满分分值为5分) |
||||
评语: |
|||||||||||||
检查单位 |
负责人 |
项目经理 |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 表3.0.2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
1 |
保证项目 |
安全生产责任制 |
未建立安全责任制的扣10分 |
10 |
||
2 |
目标管理 |
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的扣10分 |
10 |
|||
3 |
施工组织设计 |
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措施,扣10分 |
10 |
|||
4 |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
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扣10分 |
10 |
|||
5 |
安全检查 |
无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扣5分 |
10 |
|||
6 |
安全教育 |
无安全教育制度扣10分 |
10 |
|||
7 |
一般项目 |
班前安全活动 |
未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扣10分 |
10 |
||
8 |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
一人未经培训从事特种作业,扣4分 |
10 |
|||
9 |
工伤事故处理 |
工伤事故未按规定报告,扣3—5分 |
10 |
|||
10 |
安全标志 |
无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扣5分 |
10 |
|||
检查项目合计 |
100 |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表3.0.3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
1 |
保证项目 |
现场围挡 |
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未设置高于2.5m的围挡扣l0分 |
10 |
||
2 |
封闭管理 |
施工现场进出口无大门的扣3分 |
10 |
|||
3 |
施工场地 |
工地地面未做硬化处理的扣5分 |
10 |
|||
4 |
材料堆放 |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不按总平面布局堆放的扣4分 |
10 |
|||
5 |
现场住宿 |
在建工程兼作住宿的扣8分 |
10 |
|||
6 |
现场放火 |
无消防措施、制度或无灭火器材的扣10分 |
10 |
|||
7 |
一般项目 |
治安综合治理 |
生活区未给工人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的扣4分 |
8 |
||
8 |
施工现场标牌 |
大门口处挂的五牌一图、内容不全,缺一项扣2分 |
8 |
|||
9 |
生活设施 |
厕所不符合卫生要求,扣4分 |
8 |
|||
10 |
保健急救 |
无保健医药箱的扣5分 |
8 |
|||
11 |
社区服务 |
无防粉尘、防噪音措施扣5分 |
8 |
|||
检查项目合计 |
100 |
落地式外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表3.0.4-1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
1 |
保证项目 |
施工方案 |
脚手架无施工方案的扣10分 |
10 |
||
2 |
立杆基础 |
每l0延长米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方案设计要求的扣2分 |
10 |
|||
3 |
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
脚手架高度在7m以上,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按规定要求每少一处的扣2分 |
10 |
|||
4 |
杆体间距与剪刀撑 |
每10延长米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超过规定要求的每一处扣2分 |
10 |
|||
5 |
脚手架与防护栏杆 |
脚手板不满铺,扣7—10分 |
10 |
|||
6 |
交底与验收 |
脚手架搭设前无交底,扣5分 |
10 |
|||
7 |
一般项目 |
小横杆设置 |
不按立杆与大横杆交点处设置小横杆的每有一处,扣2分 |
10 |
||
8 |
杆件搭接 |
木立杆、大横杆每一处搭接小于1.5米,扣1分 |
5 |
|||
9 |
架体内封闭 |
施工层以下每隔10m未用平网或其他措施封闭的扣5分 |
5 |
|||
10 |
脚手架材质 |
木杆直径、材质不合要求的扣4—5分 |
5 |
|||
11 |
通道 |
架体不设上下通道的扣5分 |
5 |
|||
12 |
卸料平台 |
卸料平台未经设计计算扣10分 |
10 |
|||
检查项目合计 |
100 |
悬挑式外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表3.0.4-2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
1 |
保证项目 |
施工方案 |
脚手架无施工方案、设计计算书或未经上级审批的扣10分 |
10 |
||
2 |
悬挑梁及架体稳定 |
外挑杆件与建筑结构连接不牢固的每有一处扣5分 |
20 |
|||
3 |
脚手板 |
脚手板铺设不严、不牢,扣7—10分 |
10 |
|||
4 |
荷载 |
脚手架荷载超过规定,扣10分 |
10 |
|||
5 |
交底与验收 |
脚手架搭设不符合方案要求,扣7—10分 |
10 |
|||
6 |
一般项目 |
杆件间距 |
每10延长米立杆间距超过规定,扣5分 |
10 |
||
7 |
架体防护 |
施工层外侧未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未设18cm高的踏脚板,扣5分 |
10 |
|||
8 |
层间防护 |
作业层下无平网或其他措施防护的扣10分 |
10 |
|||
9 |
脚手架材质 |
杆件直径、型钢规格及材质不符合要求扣7—10分 |
10 |
|||
检查项目合计 |
100 |
门型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表3.0.4-3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
1 |
保证项目 |
施工方案 |
脚手架无施工方案,扣10分 |
10 |
||
2 |
架体基础 |
脚手架基础不平、不实、无垫木,扣10分 |
10 |
|||
3 |
架体稳定 |
不按规定间距与墙体拉结的每有一处扣5分 |
10 |
|||
4 |
杆件、锁件 |
未按说明书规定组装,有漏装杆件和锁件的扣6分 |
10 |
|||
5 |
脚手板 |
脚手板不满铺,离墙大于10cm以上的扣5分 |
10 |
|||
6 |
交底与验收 |
脚手架搭设无交底,扣6分 |
10 |
|||
7 |
一般项目 |
架体防护 |
脚手架外侧未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板,扣5分 |
10 |
||
8 |
材质 |
杆件变形严重的扣10分 |
10 |
|||
9 |
荷载 |
施工荷载超过规定的扣l0分 |
10 |
|||
10 |
通道 |
不设置上下专用通道的扣10分 |
10 |
|||
检查项目合计 |
100 |
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 表3.0.8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
1 |
保证项目 |
外电防护 |
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的扣20分 |
20 |
||
2 |
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
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的扣7—10分 |
10 |
|||
3 |
配电箱开关箱 |
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的扣10分 |
20 |
|||
4 |
现场照明 |
照明专用回路无漏电保护扣5分 |
10 |
|||
5 |
一般项目 |
配电线路 |
电线老化、破皮未包扎的每一处扣l0分 |
15 |
||
6 |
电器装置 |
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不匹配、安装不合要求的每一处扣3分 |
10 |
|||
7 |
变配电装置 |
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扣3分 |
5 |
|||
8 |
用电档案 |
无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扣10分 |
10 |
|||
检查项目合计 |
100 |
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检查评分表 表3.0.9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
1 |
保证项目 |
架体制作 |
无设计计算书或未经上级审批扣9分 |
9 |
|||
2 |
限位保险装置 |
吊篮无停靠装置的扣9分 |
9 |
||||
3 |
架体稳定 |
缆风绳 |
架高20m以下时设一组,20—30m设二组,少一组扣9分 |
9 |
|||
与建筑结构连接 |
连墙杆的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5分 |
||||||
4 |
钢丝绳 |
钢丝绳磨损已超过报废标准的扣8分 |
8 |
||||
5 |
楼层卸料平台防护 |
卸料平台两侧无防护栏杆或防护不严的扣2—4分 |
8 |
||||
6 |
吊篮 |
吊篮无安全门的扣8分 |
8 |
||||
7 |
安装验收 |
无验收手续和责任人签字的扣9分 |
9 |
||||
8 |
一般项目 |
架体 |
架体安装拆除无施工方案的扣5分 |
10 |
|||
9 |
传动系统 |
卷扬机地锚不牢固,扣2分 |
9 |
||||
10 |
联络信号 |
无联络信号的扣7分 |
7 |
||||
11 |
卷扬机操作棚 |
卷扬机无操作棚的扣7分 |
7 |
||||
12 |
避雷 |
防雷保护范围以外无避雷装置的扣7分 |
7 |
||||
检查项目合计 |
100 |
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检查评分表 表3.0.10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
1 |
保证项目 |
安全装置 |
吊笼安全装置未经试验或不灵敏的扣10分 |
10 |
||
2 |
安全防护 |
地面吊笼出入口无防护棚的扣8分 |
10 |
|||
3 |
司机 |
司机无证上岗作业的扣10分 |
10 |
|||
4 |
荷载 |
超过规定承载人数无控制措施的扣l0分 |
10 |
|||
5 |
安装与拆卸 |
未制定安装拆卸方案的扣10分 |
10 |
|||
6 |
安装验收 |
电梯安装后无验收或拆装无交底的扣10分 |
10 |
|||
7 |
一般项目 |
架体稳定 |
架体垂直度超过说明书规定的扣7—10分 |
10 |
||
8 |
联络信号 |
无联络信号,扣10分 |
10 |
|||
9 |
电气安全 |
电气安装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 |
10 |
|||
10 |
避雷 |
在避雷保护范围外无避雷装置的扣10分 |
10 |
|||
检查项目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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