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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6)
发布时间:
2011-05-06 01:36
访问量:
项次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1 |
坐标 |
埋地 |
100 |
拉线尺量 |
敷设在沟槽内 |
50 |
|||
2 |
标高 |
埋地 |
±20 |
用水平仪,拉线和尺量 |
敷设在沟槽内 |
±20 |
|||
3 |
水平管道纵横向弯曲 |
每5M长 |
10 |
拉线尺量 |
全长(两井间) |
30 |
10.2.4 排水铸铁管采用水泥捻口时,油麻填塞应密实,接口水泥应密实饱满,其接口面凹人承口边缘且深度不得大于2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10.2.5 排水铸铁管外壁在安装前应除锈,涂二遍石油沥青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2.6 承插接口的排水管道安装时,管道和管件的承口应与水流方向相反。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2.7 混凝土管或钢筋混凝土管采用抹带接口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抹带前应将管口的外壁凿毛,扫净,当管经小于或等于500mm时,抹带可一次完成;当管径大于500mm时,应分二次抹成,抹带不得有裂纹。
2 钢丝网应在管道就位前放入下方,抹压砂浆时应将钢丝网抹压牢固,钢丝网不得外露。
3 抹带厚度不得小于管壁的厚度,宽度直为80~100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10.3 排水管沟及井池
主控项目
10.3.1 沟基的处理和井他的底板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和尺量检查,检查混凝土强度报告。
10.3.2 排水检查并、化粪池的底板及进、出水管的标高,必须符合设计,其允许偏差为±5mm。
检验方法:用水准仪及尺量检查。
一般项目
10.3.3 井、池的规格、尺寸和位置应正确,砌筑和抹灰符合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及尺量检查。
10.3.4 井盖选用应正确,标志应明显,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11 室外供热管网安装
11.1 一般规定
11.1.1本章适用于厂区及民用建筑群(住宅小区)的饱和蒸汽压力不大于0.7MPa、热水温度不超过130℃的室外供热管网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11.1.2供热管网的管材应按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径小于或等于40mm时,应使用焊接钢管。
2 管径为50~200mm时,应使用焊接钢管或无缝钢管。
3 管径大于200mm时,应使用螺旋焊接钢管。
11.1.3 室外供热管道连接均应采用焊接连接。
11.2 管道及配件安装
主控项目
11.2.1 平衡阀及调节阀型号、规格及公称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后应根据系统要求进行调试,并作出标志。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及产品合格证,并现场观察调试结果。
11.2.2 直埋无补偿供热管道预热伸长及三通加固应符合设计要求。回填前应注意检查预制保温层外壳及接口的完好性。回填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检验方法:回填前现场验核和观察。
11.2.3 补偿器的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进行预拉伸。管道固定支架的位置和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并查验预拉伸记录。
11.2.4 检查井室、用户人口处管道布置应便于操作及维修,支、吊、托架稳固,并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
11.2.5 直埋管道的保温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口在现场发泡时,接头处厚度应与管道保温层厚度一致,接头处保护层必须与管道保护层成一体,符合防潮防水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
一般项目
11.2.6 管道水平敷设其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用水准仪(水平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11.2.7 除污器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位置和方向应正确。管网冲洗后应清除内部污物。
检验方法:打开清扫口检查。
-
-
- 11.2.8 室外供热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2.8 的规定。
-
表11.2.8室外供热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
项目 |
允许偏差 |
检验方法 |
||
1 |
坐标(MM) |
敷设在沟槽内及架空 |
20 |
用水准仪(水平尺)\直尺\拉线 |
|
2 |
标高(MM) |
埋地 |
50 |
尺量检查 |
|
敷设在沟槽内及架空 |
±10 |
||||
埋地 |
±15 |
||||
3 |
水平管道纵,横方向弯曲(MM) |
每1M |
管径≤100mm |
1 |
用水准仪(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
管径>100mm |
1.5 |
||||
全长(25M以上) |
管径≤100mm |
≯13 |
|||
管径>100mm |
≯25 |
||||
4 |
弯管 |
椭圆率 |
管径≤100mm |
8% |
用外卡钳和尺量检查 |
管径>100mm |
5% |
||||
折皱不平度(MM) |
管径≤100mm |
4 |
|||
管径125~200mm |
5 |
||||
管径125~400mm |
7 |
11.2.9 管道焊口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5.3.8的规定。
11.2.10 管道及管件焊接的焊缝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焊缝外形尺寸应符合图纸和工艺文件的规定,焊缝高度不得低于母材表面,焊缝与母
材应圆滑过渡;
2 焊缝及热影响区表面应无裂纹、未熔合、未焊透,夹渣,弧坑和气孔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1.2.11 供热管道的供水管或蒸汽管,如设计无规定时,应敷设在载热介质前进方向的右侧或上方。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
11.2.12 地沟内的管道安装位置,其净距(保温层外表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与沟壁 100~150mm;
与沟底 100~200mm;
与沟顶(不通行地沟) 50~100mm;
(半通行和通行地沟)200~300m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11.2.13 架空敷设的供热管道安装高度,如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以保温层外表面计算);
1 人行地区,不小于2.5m。
2 通行车辆地区,不小于4.5m。
3 跨越铁路,距轨顶不小于6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11.2.14 防锈漆的厚度应均匀,不得有脱皮、起泡、流淌和漏涂等缺陷。
检验方法:保温前观察检查。
11.2.15 管道保温层的厚度和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4.8的规定。
11.3 系统水压试验及调试
主控项目
11.3.1 供热管道的水压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5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检验方法:在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大于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下检查,不修不漏。
11.3.2 管道试压合格后,应进行冲洗。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以水色不浑浊为合格。
11.3.3 管道冲洗完毕应通水、加热,进行试运行和调试。当不具备加热效金作时,应延期进行。
检验方法:测量各建筑物热力人口处供回水温度及压力。
11.3.4 供热管道作水压试验时,试验管道上的阀门应开启,试验管道与非试验管道应隔断。
检验方法:开启和关闭阀门检查。
12 建筑中水系统及游泳池水系统安装
12.1 一般规定
12.1.1 中水系统中的原水管道管材及配件要求按本规范第5章执行。
12.1.2 中水系统给水管道及排水管道检验标准按本规范第4、5两章规定执行。
12.1.3 游泳池排水系统安装。检验标准等按本规范第5章相关规定执行。
12.1.4 游泳池水加热系统安装、检验标准等均按本规范第6章相关规定执行。
12.2 建筑中水系统管道及辅助设备安装
主控项目
12.2.1 中水高位水箱应与生活高位水箱分设在不同的房间内,如条件不允许只能设在同一房间时,与生活高位水箱的净距离应大于2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12.2.2 中水给水管道不得装设取水水嘴。便器冲洗宜采用密闭型设备和器具。绿化、浇洒、汽车冲洗宜采用壁式或地下式的给水栓。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2.2.3 中水供水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给水管道连接,并应采取下列措施:
1 中水管道外壁应涂浅绿色标志;
2 中水池(箱)、阀门、水表及给水柱均应有中水”标志。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2.2.4 中水管道不宜暗装于墙体和楼板内。如必须暗装于墙槽内时,必须在管道上有明显且不会脱落的标志。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一般规定
12.2.5 中水给水管道管材及配件应采用耐腐蚀的给水管管材及附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2.2.6 中水管道与生活饮用水管道、排水管道平行埋设时,其水平净距离不得小于0.5m;交叉埋设时,中水管道应位于生活饮用水管道下面,排水管道的上面,其净距离不应小于0.15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12.3 游泳池水系统安装
主控项目
12.3.1 游泳池的给水口、回水口、泄水口应采用耐腐蚀的铜、不锈钢、塑料等材料制造。溢流槽、格栅应为耐腐蚀材料制造,并为组装型。安装时其外表面应与池壁或地底面相平。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2.3.2 游泳池的毛发聚集器应采用钢或不锈钢等耐腐蚀材料制造,过滤筒(网)的孔径应不大于3mm,其面积应为连接管截面积的1.5~2倍。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计算方法。
12.3.3 游泳池地面,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冲洗排水流入池内。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一般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 供热锅炉及辅助设备安装
13.1 一般规定
13.2 锅炉安装
主控项目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或产品说明书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扳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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