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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2)

发布时间:

2011-05-07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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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卷扬机稳装
  第8.3.1条 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的位置上,宜远离危险作业区,视线应良好。因施工条件限制,卷扬机安装位置距施工作业区较近时,其操作棚的顶部应按第5.0.1条中防护棚的要求架设。
  第8.3.2条 固定卷扬机的锚杆应牢固可靠,不得以树木、电杆代替锚桩。
  第8.3.3条 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架体底部的导向滑轮应与卷筒轴心垂直,否则应设置辅助导向滑轮,并用地锚、钢丝绳拴牢。
  第8.3.4条 提升钢丝绳运行中应架起,使之不拖地面和被水浸泡。必须穿越主要干道时,应挖沟槽并加保护措施,严禁在钢丝绳穿行的区域内堆放物料。


第四节 低架龙门架的整体安装与拆除
  第8.4.1条 架体的拼装应在平整的场地上进行,各节点螺栓应紧固,拼装精度应满足安装精度要求。
  第8.4.2条 拼装后架体应进行临时加固,除沿立柱纵向绑扎梢径不小于80mm的木杆外,两立柱之间尚应以横杆和剪刀撑进行横向加固,其方法可见附录三。
  第8.4.3条 整体吊之前,应在架体顶部四角系牢缆风绳。
  第8.4.4条 架体的吊点应采取设计制造吊点。用把杆起吊时,应在起吊(或放倒)架体的相反方向,用辅助缆风绳加以保护。起吊(放倒)要平稳,不得斜吊。
  第8.4.5条 架体吊立就位时,应在栓牢缆风绳和固定架体底脚后,方可摘除吊钩。
  第8.4.6条 拆除作业时应先挂好吊具,拉紧起吊绳,使架体呈起吊状态,再解除缆风绳和底脚螺栓。
  第8.4.7条 龙门架整体安装和拆除工作属起重作业,必须由持证的起重工和有经验的指挥人员配合进行。


第九章 检验规则与试验方法
  第一节 检验规则
  第9.1.1条 新设计的提升机,必须经产品鉴定合格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
  第9.1.2条 批量生产的提升机,在出厂前应进行抽检试验。抽检的台数为年产量的6%,但不得少于2台。试验项目应包括:空载试验、额定荷载试验、超载试验和安全装置的可靠性试验。
  第9.1.3条 单台生产的提升机,应按有关规定经工业性考核试验,在确认符合设计技术指标后附产品合格证书,方可投入生产性使用。
  第9.1.4条 老产品转产试制、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以及产品有较大改动的提升机,均应制作样机并进行性能试验。
  第9.1.5条 新设计的传动、安全、电气等装置,必须分别验证其可靠性后,才能进行整机试验。
  第9.1.6条 提升机在第一次投入使用前,应按设计与制造技术文件及使用说明书进行试验。试验内容同第9.1.2条规定。
  第9.1.7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提升机,应重新进行试验,除不做超载试验外,其他内容同第9.1.2条规定。
  一、 正常工作状态下的提升机,作业周期超过1年的;
  二、 闲置时间超过半年重新恢复作业的;
  三、 经过改进和大修后的;
  四、 重新安装后,使用前的;
  五、 遭受自然灾害(如暴风、大地震等)可能使结构和提升机构以及安全防护装置遭受损害的。


第二节 试验方法
  第9.2.1条 试验前的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试验前应编制试验方案,采取可靠措施,以保证试验及试验人员的安全;
  二、 对试验的提升机和场地环境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和具备试验条件;
  三、 试验样机应按设计所规定的全部装置和附件进行安装,当高架提升机的架体组装不具备一次组装全高的条件时,可随建筑的增高按架体每接高30m为一试验阶段,分阶段进行。
  第9.2.2条 试验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架体的基础、附墙架、缆风绳、地锚等应符合本规范规定;
  二、 环境温度:-15℃~35℃;
  三、 地面风速:不大于11m/s(六级);
  四、 电压波动:±7%;
  五、 荷载与标准质差:±3%;
  第9.2.3条 空载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在空载情况下以提升机各工作速度进行上升、下降、变速、制动等动作,在全行程范围内,反复试验,不得少于3次;
  二、 在进行上述试验的同时,应对各安全装置进行灵敏度试验;
  三、 双吊篮提升机,应对各单吊篮升降和双吊篮同时升降,分别进行试验;
  四、 空载试验过程中,应检查各机构动作是否平稳、准确,不允许有振颤、冲击等现象。
  第9.2.4条 额定载荷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吊篮内施加额定荷载,使其重心位于从吊篮的几何中心,沿长度和宽度两个方向,各偏移全长的1/6的交点处。除按空载试验动作运行外,并应作吊篮的坠落试验。试验时,将吊篮上升3~4m停住,进行模拟断绳试验。
  第9.2.5条 超载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取额定荷载的125%(按5%逐级加荷),荷载在吊篮内均匀布置,做上升、下降、变速、制动(不做坠落试验)。动作准确可靠,无异常现象,金属结构不得出现永久变形、可见裂纹、油漆脱落以及连接损坏、松动等现象。
  第9.2.6条 试验报告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写明试验日期、场地环境、参加单位(部门)以及负责人;
  二、 审查必备的技术文件及外购件的合格证书;
  三、 记载试验情况和结果;
  四、 对所试验的提升机作出结论。


第十章 使用与管理
  第一节 使用
  第10.1.1条 安装后使用前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提升机安装后,应由主管部门组织按照本规范和设计规定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交付使用。使用前和使用中的检查宜包括下列内容:
  一、 使用前的检查:
  1. 金属结构有无开焊和明显变形;
  2. 架体各节点连接螺栓是否紧固;
  3. 附墙架、缆风绳、地锚位置和安装情况;
  4. 架体的安装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5. 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6. 卷扬机的位置是否合理;
  7. 电气设备及操作系统的可靠性;
  8. 信号及通讯装置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
  9. 钢丝绳、滑轮组的固接情况;
  10. 提升机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防护情况。
  二、 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每月进行1次,由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检查内容包括:
  1. 金属结构有无开焊、锈蚀、永久变形;
  2. 扣件、螺栓连接的紧固情况;
  3. 提升机构磨损情况及钢丝绳的完好性;
  4. 安全防护装置有无缺少、失灵和损坏;
  5. 缆风绳、地锚、附墙架等有无松动;
  6. 电气设备的接地(或接零)情况;
  7. 断绳保护装置的灵敏度试验。
  三、 日常检查。日常检查由作业司机在班前进行,在确认提升机正常时,方可投入作业。检查内容包括:
  1. 地锚与缆风绳的连接有无松动;
  2. 空载提升吊篮做1次上下运行,验证是否正常,并同时碰撞限位器和观察安全门是否灵敏完好;
  3. 在额定荷载下,将吊篮提升至离地面1~2m高度停机,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和架体的稳定性;
  4. 安全停靠装置和断绳保护装置的可靠性;
  5. 吊篮运行通道内有无障碍物;
  6. 作业司机的视线或通讯装置的使用效果是否清晰良好。
  第10.1.2条 使用提升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物料在吊篮内应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篮。当长料在吊篮中立放时,应采取防滚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使用;
  二、 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乘吊篮上下;
  三、 高架提升作业时,应使用通讯装置联系。低架提升机在多工种、多楼层同时使用时,应专设指挥人员,信号不清不得开机。作业中不论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执行;
  四、 闭合主电源前或作业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开关板回零位。在重新恢复作业前,应在确认提升机动作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
  五、 发现安全装置、通讯装置失灵时,应立即停机修复。作业中不得随意使用极限限位装置;
  六、 使用中要经常检查钢丝绳、滑轮工作情况。如发现磨损严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更换;
  七、 采用摩擦式卷扬机为动力的提升机,吊篮下降时,应在吊篮行至离地面1~2m处,控制缓缓落地,不允许吊篮自由落下直接降至地面;
  八、 装设摇臂把杆的提升机,作业时,吊篮与摇臂把杆不得同时使用;
  九、 作业后,将吊篮吊至地面,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主电源,锁好闸箱。


第二节 管理
  第10.2.1条 提升机使用中应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 司机应按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对提升机各润滑部位,进行注油润滑;
  二、 维修保养时,应将所有控制开关板至零位,切断主电源,并在闸箱处挂“禁止合闸”标志,必须时应设专人监护;
  三、 提升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得进行保养、维修,排除故障应在停机后进行;
  四、 更换零部件时,零部件必须与原部件的材质性能相同,并应符合设计与制造标准;
  五、 维修主要结构所用焊条及焊缝质量,均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六、 维修和保养提升机架体顶部时,应搭设上人平台,并应符合高处作业要求。
  第10.2.2条 提升机应由设备部门统一管理,不得对卷扬机和架体分开管理。
  第10.2.3条 金属结构码放时,应放在垫木上,在室外存放,要有防雨及排水措施。电气、仪表及易损件的存放,应注意防震、防潮。
  第10.2.4条 运输提升机各部件时,装车应垫平、尽量避免磕碰,同时应注意各提升机的配套件。


 
附录一
名词解释

  一、 龙门架提升机
  以地面卷扬机为动力,由两根立柱与天梁和地梁构成门式架体的提升机,吊篮(吊笼)在两立柱中间沿轨道作垂直运动。也可由2台或3台门架并联在一起使用。
  二、 井架提升机
  以地面卷扬机为动力,由型钢组成井字形架体的提升机,吊篮(吊笼)在井孔内沿轨道作垂直运动。可组成单孔或多孔井架并联在一起使用。
  三、 立柱
  提升机架体支承天梁的结构件,其外部可支撑和引导吊篮作垂直运动。立柱可制作成标准节,按设计规定高度进行现场组装。
  四、 天梁
  安装在提升机架体顶部的横梁,支承顶端滑轮的结构件。
  五、 吊篮(吊笼)
  装载物料沿提升机导轨作升降运行的部件。
  六、 导轨
  为吊篮运行提供导向的部件。
  七、 导靴
  安装在吊篮上沿导轨运行的装置,可防止吊篮运行中偏斜和摆动。其型式有滚轮导靴和滑动导靴。
  八、 摇臂把杆
  附设在提升机架体上的起重臂杆。
  九、 可逆式卷扬机
  以动力正反转作业的卷扬机。
  十、 摩擦式卷扬机
  以动力正转作业;反转作业时,当分离离合器后,荷载靠重力作自由降落的卷扬机。
  十一、 工作状态
  当吊篮位于最低停靠位置以上任一运行位置时(吊篮负载或空载)或当吊篮负载位于最低停靠位置时的状态。
  十二、 非工作状态
  当吊篮空载并位于最低停靠位置的状态。
  十三、 额定起重量
  指单台吊篮设计所规定的提升物料的质量。
  十四、 额定荷载
  指单台吊篮设计所规定的提升物料的重力。
  十五、 提升荷载
  包括额定荷载、吊篮系统重力及提升钢丝绳重力的总和(提升高度小于30m的钢丝绳的重力可不计)。
  十六、 计算荷载
  在设计中采用的荷载值。


 
附录二
架体结构计算

  一、 提升机架体受风荷载时,可将架体的单肢立柱视为多跨连续梁受均布荷载来计算其内力,如附图2.1所示。

 





1. 压弯构件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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