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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26 15:22
访问量:
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昆住建通(2022)142号
关于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和汛期建筑施工
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区镇建设管理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目前,我市已进入夏季高温季节,随着高温、强对流天气等环境不利因素的增多,建筑工程领域进入事故多发、易发期。根据《2022年昆山市建筑施工领域“零事故”目标行动方案》(昆建筑安全委〔2022〕1号)、《昆山市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昆安〔2022〕7号)等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应对高温、大风、雷电、强降水、台风天气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建筑业从业人员人身健康安全,现结合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成员单位、各区镇建设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针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精准发力、切实加强高温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全面从严“查问题、补短板、固底板”;及时督促各参建单位细化完善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夏季高温和防汛施工应急救援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大对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保障我市建筑施工夏季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一)加强人员管理。各施工企业要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对新进、转岗一线操作工人进行“三级”教育;要落实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消防防火等各项工作措施,编制和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持续性落实“苏安码”管理工作,落实新进场工人健康体检和安全培训工作,确保从业人员“苏安码”绿码。
(二)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在高温期间要做到合理安排工序和工作时间,当气温达到35℃以上时,不得在阳光直射下工作,当气温达到38℃及以上时,必须停止室外作业(除紧急抢险、抢修施工作业以及市重大工程外)。
(三)改善工作条件和生活区环境。防止连续超负荷地工作造成中暑事故的发生,要给一线工人配备必要的防暑药品、含盐饮料和茶水供应,教育工人不饮生水,保证工人身体健康。高温期间,有毒有害气体挥发加快,要加强有限空间等作业场所换气通风,预防急性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改善作业区、生活区的通风和降温条件,确保工人宿舍、厕所、淋浴室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要求和满足防暑降温工作需要,配备充足的防暑降温用品。加强食堂食品卫生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三、做好防汛防台隐患排查
各成员单位、各区镇建设管理部门要继续组织在建工程参建各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务必做好五个“落实”。一是落实好工人宿舍、围墙等临时设施的抗雨抗内涝措施;二是落实好基坑等工程防坍塌措施,做好工地内的防汛排水设施,保持排水设备的正常运行;三是落实好塔吊等大型建筑起重机械和外脚手架的检查加固工作;四是落实好场内材料堆放防倾倒、坠落措施,做好高坠物的防护措施;五是落实好临时用电系统安全巡检工作,全面排查、消缺用电问题。
四、做好安全生产应急值守
严格落实夏季高温、汛期和台风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值班、领导带班、信息报送等制度,明确专人值班,保证24小时值班信息畅通,相关企业及项目部将值班表报各区镇建设管理部门备案。对突发险情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果断采取处置措施,确保遇有突发情况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及时有效、落实到位。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遇有突发事件,及时报告情况,严防信息报送迟报、漏报、瞒报和突发事件延误处置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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