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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3)
发布时间:
2011-05-07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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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纵向或横向水平与立杆连接时,其扣件的抗滑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规定:
R≤Rc
式中 R——纵向、横向水平杆传给立杆的竖向作用力设计值;
Rc——扣件抗滑承载力设计值,应按本规范表5.1.7采用。
5.3 立杆计算
5.3.1 立杆的稳定性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5.3.2 计算立杆段的轴向力设计值N,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不组合风荷载时
N=1.2(NG1k+NG2k)+1.4ΣNQk (5.3.2-1)
组合风荷载时
N=1.2(NG1k+NG2k)+0.85×1.4ΣNQk (5.3.2-2)
式中NG1k——脚手架结构自重标准值产生的轴向力;
NG2k——构配件自重标准值产生的轴向力;
ΣNQk——施工荷载标准值产生的轴向力总和,内、外立杆可按一纵距(跨)内离工荷载总和的1/2取值。
5.3.3 立杆计算长度l0应按下式计算:
l0=kμh (5.3.3)
式中 k——计算长度附加系数,其值取1.155。
μ——考虑脚手架整体稳定因素的单杆计算长度系数,应按表5.3.3采用;
h——立杆步距。
表5.3.3 脚手架立杆的计算长度系数μ
5.3.4 由风荷载设计值产生的立杆段弯矩Mw,可按下式计算:
Mw=0.85×1.4Mwk=0.85×1.4ωklah2/10 (5.3.4)
式中 Mwk——风荷载标准值产生的弯矩;
ww——风荷载标准值,应按本规范(4.2.3)式计算;
la——立杆纵距。
5.3.5 立杆稳定性计算部位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脚手架搭设尺寸采用相同的步距、立杆纵距、立杆横距和连墙件间距时,应计算底层立杆段;
(2) 当脚手架搭设尺寸中的步距、立杆纵距、立杆横距和连墙件间距有变化时,除计算底层产杆段外,还必须对出现最大步距或最大立杆纵距、立杆横距、连墙件间距等部位的立杆段进行验算;
(3) 双管立杆变截面处主立杆上部单根立杆的稳定性,应按本规范公式5.3.1-1或5.3.1-2进行计算。
5.3.6 当立杆采用单管时,敞开式、全封闭、半封闭脚手架的可搭设高度Hs,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并取小者。但当符合本规范第4.3.2条规定时,可仅计算(5.3.6-1)式:
5.3.7 当按本规范第5.3.6条计算的脚手架搭设高度Hs等于或大于26m时,可按下式调整且不宜超过50m;
[H]=Hs/(1+0.001Hs) (5.3.7)
式中 [H]——脚手架搭设高度限值(m)。
5.3.8 高度超过50m的脚手架,可采用双管立杆、分段悬挑或分段卸荷等有效措施,必须另行专门设计。
5.4 连墙件计算
5.4.1 连墙件的强度、稳定性和连接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J 18)、《钢结构设计规范》(GBJ 1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 10)等的规定计算。
(1) 连墙件的轴向力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
N1=Nlw+No (5.4.1)
式中 Nl——连墙件轴向力设计值(kN);
Nlw——风荷载产生的连墙件轴向力设计值,应按本规范第5.4.2条的规定计算;
No——连墙件约束脚手架平面外变形所产生的轴向力(kN),单排架取3,双排架取5。
(2) 扣件连墙件的连接扣件应按本规范5.2.5条的规定验算抗滑承载力。
(3) 螺栓、焊接连墙件与预埋件的设计承载力应大于扣件抗滑承载力设计值Rc。
5.4.2 由风荷载产生的连墙件的轴向力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
Nlw=1.4•wk•Aw (5.4.2)
式中Aw——每个连墙件的覆盖面积内脚手架外侧面的迎风面积。
5.5 立杆地基承载力计算
5.5.1 立杆基础底面的平均压力应满足下式的要求:
p≤fg (5.5.1)
式中 p——立杆基础底面的平均压力,
p=N/A;
N——上部结构传至基础顶面的轴向力设计值;
A——基础底面积;
fg——地基承载力设计值,应按本规范公式5.5.2计算。
5.5.2 地基承载力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
fg=kc•fgk (5.5.2)
式中 kc——脚手架地基承载力调整系数,应按本规范第5.5.3条的规定采用;
fgk——地基承载力标准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础设计规范》(GBJ 7)附录五的规定采用。
5.5.3 地基承载力调整系数kc,对碎石土、砂土、回填土应取0.4;对粘土应取0.5;对岩石、混凝土应取1.0。
5.5.4 对搭设在楼面上的脚手架,应对楼面承载力进行验算。
5.6 模板支架计算
5.6.1 参与模板支架荷载效应组合的各项荷载及其荷载标准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
5.6.2 模板支架立杆的稳定性应按本规范公式(5.3.1-1)、(5.3.1-2),(5.3.4)计算,其中轴向力设计值和计算长度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板支架立杆的轴向力设计值N,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不组合风荷载时
N=1.2ΣNGk+1.4ΣNQk (5.6.2-1)
组合风荷载时
N=1.2ΣNGk+0.85×1.4ΣNQk (5.6.2-2)
式中 ΣNGk——模板及支架自重、新浇混凝土自重与钢筋自重标准值产生的轴向力总和;
ΣNQk——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荷载标准值、振捣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标准值产生的轴向力总和。
(2) 模板支架立杆的计算长度lo,应按下式计算:
lo=h+2a (5.6.2)
式中 h——支架立杆的步距;
a——模板支架产杆伸出顶层横向水平杆中心线至模板支撑点的长度。
5.6.3 模板支架立杆的压缩变形值在自重和风荷载作用下的抗倾覆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
6 构造要求
6.1 常用脚手架设计尺寸
6.1.1 在符合本规范第4.3.2条规定时,常用敞开式单、双排脚手架结构的设计尺寸,宜按表6.1.1-1、表6.1.1-2采用。
表6.1.1-1 常用敞开式双排脚手架的设计尺寸(m)
注:1.表中所示2+2+4×0.35(kN/m2),包括下列荷载:
2+2(kN/m2)是二层装修作业层施工荷载;
4×0.35(kN/m2)包括二层作业层脚手板,另两层脚手板是根据本规范第7.3.12条的规定确定;
2.作业层横向水平杆间距,应按不大于la/2设置。
表6.1.1-2 常用敞开式单排脚手架的设计尺寸(m)
3) 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作为横向水平杆的支座,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横向水平杆上,并应等间距设置,间距不应大于400mm(图6.2.1-2)。
6.2.2 横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150mm。在双排脚手架中,靠墙一端的外伸长度a(图5.2.4)不应大于0.4l,且不应大于500mm;
(2) 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不平杆,宜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
(3) 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均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一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另一端应插入墙内,插入长度不应小于180mm。
(4) 使用竹笆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一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另一端应插入墙内,插入长度亦不应小于180mm。
6.2.3 脚手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
(2) 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等,应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承,但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此三种脚手板的铺设可采用对接平铺,亦可采用搭接铺设。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必须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应取130~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300mm(图6.2.3a);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必须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应大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图6.2.3b)。
(3) 竹笆脚手板应按其主竹筋垂直于纵向水平杆方向铺设,且采用对接平铺,四个角应用直径1.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
(4) 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150mm,其板长两端均应与支承杆可靠地固定。
6.3 立杆
6.3.1 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
6.3.2 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产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图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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