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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10)

发布时间:

2011-05-07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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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12 木质素纤维技术要求


项 目

单位

指 标

试验方法

纤维长度,不大于

mm

6

水溶液用显微镜观测

灰分含量

18±5

高温590℃~600℃燃烧后测定残留物

PH值

7.5±1.0

水溶液用PH试纸或PH计测定

吸油率,不小于

纤维质量的5倍

用煤油浸泡后放在筛上经振敲后称量

含水率(以质量计),不大于

5

105℃烘箱烘2h后的冷却称量

8.1.8  不同料源、品种、规格的原材料应分别存放,不得混存。
8.1.9 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的要求,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各地区应根据气候条件、道路等级、路面结构等情况,通过试验,确定适宜的沥青混合料技术指标。
  2 开工前,应对当地同类道路的沥青混合料配合比及其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借鉴成功经验。
  3 各地区应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充分利用当地资源,选择合格的材料。
8.1.10 基层施工透层油或下封层后,应及时铺筑面层。
8.2 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
8.2.1 热拌沥青混合料(HMA)适用于各种等级道路的面层。其种类按集料公称最大粒径、矿料级配、空隙率划分见表8.2.1。应按工程要求选择适宜的混合料规格、品种。

8.2.1 热拌沥青混合料种类


混合料类型

密级配

开级配

半开级配

公称最大粒径
(mm)

最大
粒径
(mm)

连续级配

间断级配

间断级配

沥青
碎石

沥青混凝土

沥青稳
定碎石

沥青玛蹄脂碎石

排水式沥青磨耗层

排水式沥青碎石基层

特粗式

ATB-40

ATPB-40

37.5

53.0

粗粒式

ATB-30

ATPB-30

31.5

37.5

AC-25

ATB-25

ATPB-25

26.5

31.5

中粒式

AC-20

SMA-20

AM-20

19.0

26.5

AC-16

SMA-16

OGFC-16

AM-16

16.0

19.0

细粒式

AC-13

SMA-13

OGFC-13

AM-13

13.2

16.0

AC-10

SMA-10

OGFC-10

AM-10

9.5

13.2

砂粒式

AC-5

4.75

9.5

设计空隙率(%)

3~5

3~6

3~4

>18

>18

6~12

注:设计空隙率可按配合比设计要求适当调整。
8.2.2 沥青混合料面层集料的最大粒径应与分层压实层厚度相匹配。密级配沥青混合料,每层的压实厚度不宜小于集料公称最大粒径的2.5~3倍;对SMA和OGFC等嵌挤型混合料不宜小于公称最大粒径的2~2.5倍。
8.2.3 沥青混合料面层类型应按表8.2.3确定。
8.2.3 沥青混合料面层的类型


筛孔系列

结构层次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

次干路及以下道路

三层式沥青混凝土

两层式沥青混凝土

沥青混凝土

沥青碎石





上面层

AC-13/SMA-13
AC-16/SMA-16
AC-20/SMA-20

AC-13
AC-16

AC-5
AC-10
AC-13

AM-5
AM-10

中面层

AC-20
AC-25




下面层

AC-25
AC-30

AC-20
AC-25
AC-30

AC-25
AC-30
AM-25
AM-30

AM-25
AM-30
AM-40

8.2.4 热拌沥青混合料铺筑前,应复核基层和附属构筑物高程,确认符合要求,并对施工机具设备进行检查,确认处于良好状态。
8.2.5 沥青混合料搅拌及施工温度应根据沥青标号及粘度、气候条件、铺装层的厚度、下卧层温度确定。
1 普通沥青混合料搅拌及压实温度宜通过在135℃~175℃条件下测定的粘度—温度曲线,按表8.2.5-1确定。缺乏粘温曲线数据时,可参照表8.2.5-2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混合料的搅拌及施工温度。

8.2.5-1 沥青混合料搅拌及压实时适宜温度相应的粘度

粘度

适宜于搅拌的沥青混合料粘度

适宜于压实的沥青混合料粘度

测定方法

表观粘度

(0.17±0.02)Pa.s

(0.28±0.03)Pa.s

T0625

运动粘度

(170±20)mm2/s

(280±30)mm2/s

T0619

赛波特粘度

(85±10)s

(140±15)s

T0623

8.2.5-2 热拌沥青混合料的搅拌及施工温度(


施工工序

石油沥青的标号

50号

70号

90号

110号

沥青加热温度

160~170

155~165

150~160

145~155

矿料加热温度

间隙式搅拌机

集料加热温度比沥青温度高10~30

连续式搅拌机

矿料加热温度比沥青温度高5~10

沥青混合料出料温度  ①

150~170

145~165

140~160

135~155

混合料贮料仓贮存温度

贮料过程中温度降低不超过10

混合料废弃温度,高于

200

195

190

185

运输到现场温度  ①

145~165

140~155

135~145

130~140

混合料摊铺温度,不低于  ①

140~160

135~150

130~140

125~135

开始碾压的混合料内部温度,不低于  ①

135~150

130~145

125~135

120~130

碾压终了的表面温度,不低于  ②

75~85

70~80

65~75

55~70

75

70

60

55

开放交通的路表面温度,不高于

50

50

50

45

注:1沥青混合料的施工温度采用具有金属探测针的插入式数显温度计测量。表面温度可采用表面接触式
      温度计测定。当红外线温度计测量表面温度时,应进行标定。
    2表中未列入的130号、160号及30号沥青的施工温度由试验确定。
    3 ①常温下宜用低值,低温下宜用高值。
    4 ②视压路机类型而定。轮胎压路机取高值,振动压路机取低值。
  
2 聚合物改性沥青混合料搅拌及施工温度应根据实践经验经试验确定。通常宜较普通沥青混合料温度提高10℃~20℃。
  3 SMA混合料的施工温度应经试验确定。
8.2.6 热拌沥青混合料宜由有资质的沥青混合料集中搅拌站供应。
8.2.7 自行设置集中搅拌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搅拌站的设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规定。
  2 搅拌站与工地现场距离应满足混合料运抵现场时,施工对温度的要求,且混合料不离析。
  3 搅拌站贮料场及场内道路应做硬化处理,具有完备的排水设施。
  4 各种集料(含外掺剂、混合料成品)必须分仓贮存,并有防雨设施。
  5 搅拌机必须设二级除尘装置。矿粉料仓应配置振动卸料装置。
6 采用连续式搅拌机搅拌时,使用的集料料源应稳定不变。
  7 采用间歇式搅拌机搅拌时,搅拌能力应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冷料仓的数量应满足配合比需要,通常不宜少于5~6个。
  8 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的各种传感器必须按规定周期检定。
  9 集料与沥青混合料取样应符合现行试验规程的要求。
8.2.8 搅拌机应配备计算机控制系统。生产过程中应逐盘采集材料用量和沥青混合料搅拌量、搅拌温度等各种参数指导生产。
8.2.9 沥青混合料搅拌时间应经试拌确定,以沥青均匀裹覆集料为度。间歇式搅拌机每盘的搅拌周期不宜少于45s,其中干拌时间不宜少于5~10s。改性沥青和SMA混合料的搅拌时间应适当延长。
8.2.10 用成品仓贮存沥青混合料,贮存期混合料降温不得大于10℃。贮存时间普通沥青混合料不得超过72h;改性沥青混合料不得超过24h;SMA混合料限当日使用;OGFC应随拌随用。
8.2.11 生产添加纤维的沥青混合料时,搅拌机应配备同步添加投料装置,搅拌时间宜延长5s以上。
8.2.12 沥青混合料出厂时,应逐车检测沥青混合料的质量和温度,并附带载有出厂时间的运料单。不合格品不得出厂。
8.2.13 热拌沥青混合料的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热拌沥青混合料宜采用与摊铺机匹配的自卸汽车运输。
2  运料车装料时,应防止粗细集料离析。
3  运料车应具有保温、防雨、防混合料遗撒与沥青滴漏等功能。
4  沥青混合料运输车辆的总运力应比搅拌能力或摊铺能力有所富余。
5 沥青混合料运至摊铺地点,应对搅拌质量与温度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8.2.14 热拌沥青混合料的摊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热拌沥青混合料应采用机械摊铺。摊铺温度应符合本规范表8.2.5-2的规定。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宜采用两台以上摊铺机联合摊铺。每台机器的摊铺宽度宜小于6m。表面层宜采用多机全幅摊铺,减少施工接缝。
  2 摊铺机应具有自动或半自动方式调节摊铺厚度及找平的装置、可加热的振动熨平板或初步振动压实装置、摊铺宽度可调整等功能,且受料斗斗容应能保证更换运料车时连续摊铺。
  3 采用自动调平摊铺机摊铺最下层沥青混合料时,应使用钢丝或路缘石、平石控制高程与摊铺厚度,以上各层可用导梁引导高程控制,或采用声纳平衡梁控制方式。经摊铺机初步压实的摊铺层应符合平整度、横坡的要求。
  4 沥青混合料的最低摊铺温度应根据气温、下卧层表面温度、摊铺层厚度与沥青混合料种类经试验确定。城市快速路、主干路不宜在气温低于10℃条件下施工。
  5 沥青混合料的松铺系数应根据混合料类型、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等应通过试验段确定,试验段长不宜小于100m。松铺系数可按照表8.2.14进行初选。
表8.2.14 沥青混合料的松铺系数
 

种类

机械摊铺

人工摊铺

沥青混凝土混合料

1.15~1.35

1.25~1.50

沥青碎石混合料

1.15~1.30

1.20~1.45

  6 摊铺沥青混合料应均匀、连续不间断,不得随意变换摊铺速度或中途停顿。摊铺速度宜为2~6m/min。摊铺时螺旋送料器应不停顿地转动,两侧应保持有不少于送料器高度2/3的混合料,并保证在摊铺机全宽度断面上不发生离析。熨平板按所需厚度固定后不得随意调整。
7 摊铺层发生缺陷应找补,并停机检查,排除故障。
  8 路面狭窄部分、平曲线半径过小的匝道小规模工程可采用人工摊铺。
8.2.15 热拌沥青混合料的压实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选择合理的压路机组合方式及碾压步骤,以达到最佳碾压结果。沥青混合料压实宜采用钢筒式静态压路机与轮胎压路机或振动压路机组合的方式压实。
  2 压实应按初压、复压、终压(包括成形)三个阶段进行。压路机应以慢而均匀的速度碾压,压路机的碾压速度宜符合表8.2.15的规定。
8.2.15 压路机碾压速度(km/h


压路机类型

初压

复压

终压

适宜

最大

适宜

最大

适宜

最大

钢筒式压路机

1.5~2

3

2.5~3.5

5

2.5~3.5

5

轮胎压路机

3.5~4.5

6

4~6

8

振动压路机

1.5~2(静压)

5(静压)

1.5~2(振动)

1.5~2(振动)

2~3(静压)

5(静压)

3 初压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初压温度应符合本规范表8.2.5-2的有关规定,以能稳定混合料,且不产生推移、发裂为度。
  2)碾压应从外侧向中心碾压,碾速稳定均匀。
   3)初压应采用轻型钢筒式压路机碾压1~2遍。初压后应检查平整度、路拱,必要时应修整。
  4 复压应紧跟初压连续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复压应连续进行。碾压段长度宜为60~80m。当采用不同型号的压路机组合碾压时,每一台压路机均应做全幅碾压。
   2)密级配沥青混凝土宜优先采用重型的轮胎压路机进行碾压,碾压到要求的压实度为止。
   3)对大粒径沥青稳定碎石类的基层,宜优先采用振动压路机复压。厚度小于30mm的沥青碎石基层不宜采用振动压路机碾压。相邻碾压带重叠宽度宜为10~20cm。振动压路机折返时应先停止振动。
   4)采用三轮钢筒式压路机时,总质量不宜小于12t。
   5)大型压路机难于碾压的部位,宜采用小型压实工具进行压实。
  5 终压温度应符合表8.2.5-2的有关规定。终压宜选用双轮钢筒式压路机,碾压至无明显轮迹为止。
8.2.16 SMA混合料的压实应符合下列规定:
  1 SMA混合料宜采用振动压路机或钢筒式压路机碾压。
  2 SMA混合料不宜采用轮胎压路机碾压。
  3 OGFC混合料宜用12t以上的钢筒式压路机碾压。
8.2.17 碾压过程中碾压轮应保持清洁,可对钢轮涂刷隔离剂或防粘剂,严禁刷柴油。当采用向碾压轮喷水(可添加少量表面活性剂)的方式时,必须严格控制喷水量应成雾状,不得漫流。
8.2.18 压路机不得在未碾压成形路段上转向、调头、加水或停留。在当天成形的路面上,不得停放各种机械设备或车辆,不得散落矿料、油料等杂物。
8.2.19 接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沥青混合料面层的施工接缝应紧密、平顺。
  2 上、下层的纵向热接缝应错开15cm;冷接缝应错开30~40cm。相邻两幅及上、下层的横向接缝均应错开1m以上。
  3 表面层接缝应采用直茬,以下各层可采用斜接茬,层较厚时也可做阶梯形接茬。
  4 对冷接茬施作前,应对茬面涂少量沥青并预热。
8.2.20 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应待摊铺层自然降温至表面温度低于50℃后,方可开放交通。
8.2.21 沥青混合料面层完成后应加强保护,控制交通,不得在面层上堆土或拌制砂浆。
8.3 冷拌沥青混合料面层
8.3.1 冷拌沥青混合料适用于支路及其以下道路的面层、支路的表面层,以及各级道路沥青路面的基层、连接层或整平层。冷拌改性沥青混合料可用于沥青路面的坑槽冷补。
8.3.2 冷拌沥青混合料宜采用乳化沥青或液体沥青拌制,也可采用改性乳化沥青。各原材料类型及规格应符合本规范第8.1节的有关规定。
8.3.3 冷拌沥青混合料宜采用密级配,当采用半开级配的冷拌沥青碎石混合料路面时,应铺筑上封层。
8.3.4 冷拌沥青混合料宜采用厂拌,机械摊铺时,应采取防止混合料离析措施。
8.3.5 当采用阳离子乳化沥青搅拌时,宜先用水湿润集料。
8.3.6 混合料的搅拌时间应通过试拌确定。机械搅拌时间不宜超过30s,人工搅拌时间不宜超过60s。
8.3.7 已拌好的混合料应立即运至现场摊铺,并在乳液破乳前结束。在搅拌与摊铺过程中已破乳的混合料,应予废弃。
8.3.8 冷拌沥青混合料摊铺后宜采用6t压路机初压初步稳定,再用中型压路机碾压。当乳化沥青开始破乳,混合料由褐色转变成黑色时,改用12~15t轮胎压路机复压,将水分挤出后暂停碾压,待水分基本蒸发后继续碾压至轮迹小于5mm,表面平整,压实度符合要求为止。
8.3.9 冷拌沥青混合料路面的上封层应在混合料压实成型,且水分完全蒸发后施工。
8.3.10 冷沥青混合料路面施工结束后宜封闭交通2~6h,并应做好早期养护。开放交通初期车速不得超过20km/h,不得在其上刹车或掉头。
8.4 透层、粘层、封层
8.4.1 透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沥青混合料面层的基层表面应喷洒透层油,在透层油完全渗透入基层后方可铺筑面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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