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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评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7-25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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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建设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各项建设工程的评优活动,提高企业创优意识和积极性,提升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水平,推动建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现将我市建设工程评优工作有关事项调整如下:
一、 评优项目范围
我市范围内的各类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饰工程、工程监理项目,均可参与相应的评优活动。
二、评优工作组织申报
我市建设工程各项评优工作组织由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分工如下:
1. 建筑工程优质结构、优质工程、装饰优质工程的评优由市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具体申报方式及评优办法查阅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网站有关通知;
2.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饰工程文明工地的评优由市建筑安全监督站负责,具体申报方式及评优办法查阅市建筑安全监督站网站有关通知;
3. 市政工程优质工程评选由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具体申报方式及评优办法查阅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网站有关通知;
4. 示范监理项目评优由市建筑工程管理处负责,具体申报方式及评优办法查阅市建工管理网站有关通知。
三、评优专家库组建与管理
根据工程评优的类别,分别成立优质工程、文明工地、示范监理项目等专业组别评优专家库。评优专家由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向全市建筑行业相关企业和单位选聘,每个专业组别专家人数控制在20~30人左右。每位专家只能受聘于1个专业组别评优专家库。各专业组别评优专家库确定后,由我局统一发文聘请。评优专家库管理办法另行制订。
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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