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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7) 日期:2011年5月7日 10:24

发布时间:

2011-05-07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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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 表5.1.7给出的扣件抗滑承载力设计值,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规定的标准值除以抗力分项系数1.25得到的。
  5.1.8 表5.1.8的容许挠度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J18)及《钢结构设计规范》(GB J17)的规定确定的。
  5.1.9 本条规定立杆的容许长细比大于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J17)第5.3.7条规定的150,说明如下:
  几十年来,我国和英、日、德等国一直采用直径为48mm、壁厚为3~4mm的钢管。搭设步距为1.8~2.0m的装修脚手架,其长细比用本规范第5.3.3条规定的计算长度系数计算均大于150(表1),若采用150就不能满足使用要求。为此,本条参考了英国同类标准BS5973-1981的规定,确定了表5.1.9给出的容许值。
  由于其它压(拉)杆是按单根杆件进行验算,不能采用本规范表5.3.3给出的μ值,而取μ=1.27,这是按步距、纵距无数为2m+0.2m时,斜杆的长度在[λ]=250条件下计算确定。


表1  我国现有双排脚手架采用的长细比


注:表中λ值未考虑计算长度附加系数k值(见本规范第5.3.5条)。
  5.2 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计算
  5.2.1~5.2.4 对受弯构件计算规定的说明:
  (1) 关于计算跨度取值,纵向水平杆取立杆纵距,横向水平杆取立杆横距,便于计算也偏于安全;
  (2) 内力计算不考虑扣件的弹性嵌固作用,将扣件在节点处抗转动约束的有利作用作为安全储备。这是因为,影响扣件抗转动约束的因素比较复杂,如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大小、杆件的线刚度等。根据目前所做的一些实验结果,提出作为计算定量的数据尚有困难;
  (3) 纵向、横向水平杆自重与脚手板自重相比甚小,可忽略不计;
  (4) 为保证安全可靠,纵、横向水平杆的内力(弯矩、支座反力)应按不利荷载组合计算。有关纵、横向水平杆在不利荷载组合下的内力计算方法可在建筑结构静力计算手册中直接查到;
  (5) 横向水平杆计算简图中,本条规定外伸长度不超过500mm,在伸出长度上的荷载规定为300mm,这是根据我国施工工地的实示情况确定的。
  图5.2.4的横向水平杆计算跨度,适用于施工荷载由纵向水平杆传至立杆的情况,当施工荷载由横向水平杆传至立杆时,作用在横向水平杆上的是纵向水平杆传下的集中荷载,应注意按实际情况计算。此图只说明横向水平杆计算跨度的确定方法。
  在第5.2.1条中未列抗剪强度计算,是因为钢管抗剪强度不起控制作用。如φ48×3.5的Q235-A级钢管,其抗剪承载力为:

上式中K1为截面形状系数。一般横向、纵向水平杆上的荷载由一只扣件传递,一只扣件的抗滑承载力设计值只有8.0kN,远小于[V],故只要满足扣件的抗滑力计算条件,杆件抗剪力也肯定满足。
  5.2.5 脚手板荷载和施工荷载是由横向水平杆(南方作法)或纵向水平杆(北方作法)通过扣件传给立杆。当所传递的荷载超过扣件的抗滑承载能力时,扣件将沿立杆下滑,为此必须计算扣件的抗滑承载力。立杆扣件所承受的最大荷载,应按其荷载传递方式经计算(或查建筑结构静力计算手册)确定。
  5.3 立杆计算
  5.3.1~5.3.4 考虑到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是受人为操作因素影响很大的一种临时结构,设计计算一般由施工现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故所给脚手架整体稳定性的计算方法力求简单、正确、可靠。应该指出,第5.3.1条规定的立杆稳定性计算公式,虽然在表达形式上是对单根立杆的稳定计算,但实质上是对脚手架结构的整体稳定计算。因为公式5.3.3中的μ值是根据脚手架的整体稳定试验结果确定的。
  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1) 脚手架的整体稳定
  脚手架有两种可能的失稳形式:整体失稳和局部失稳。
  整体失稳破坏时,脚手架呈现出内、外立杆与横向水平杆组成的横向框架,沿垂直主体结构方向大波鼓曲现象,波长均大于步距,并与连墙件的竖向间距有关。整体失稳破坏始于无连墙件的、横向刚度较差或初弯曲较大的横向框架(图4)。一般情况下,整体失稳是脚手架的主要破坏形式。


  

局部失稳破坏时,立杆在步距之间发生小波鼓曲,波长与步距相近,内、外立杆变形方向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
  当脚手架以相等步距、纵距搭设,连墙件设置均匀时,在均布施工荷载作用下,立杆局部稳定的临界荷载高于整体稳定的临界荷载,脚手架破坏形式为整体失稳。当脚手架以不等步距、给距搭设,或连墙件设置不均匀,或立杆负荷不均匀时,两种形式的失稳破坏均有可能。
  由于整体失稳是脚手架的主要破坏形式,故本条只规定了对整体稳定按公式(5.3.1-1)、(5.3.1-2)计算。为了防止局部立杆段失稳,本规范除在第6.3.3条中将底层步距限制在2m以下外,尚在本规范第5.3.5条中规定对可能出现的薄弱的立杆段进行稳定性计算。
  (2) 关于脚手架立杆稳定性按轴心受压计算(5.3.1-1、2)的说明
  1) 稳定性计算公式中的计算长度系数μ值,是反映脚手架各杆件对立杆的约束作用。本规范规定的μ值,采用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1964年~1965年和1986年~1988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于1988年~1989年分别进行原型脚手架整体稳定性试验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其μ值在1.5~2.0之间。它综合了影响脚手架整体失稳的各种因素,当然也包含了立杆偏心受荷(初偏心e=53mm,图3)的实际工况。这表明按轴心受压计算是可靠的、简便的。
  2) 关于施工荷载的偏心作用。施工荷载一般是偏心地作用于脚手架上,作业层下面邻近的内、外排立杆所分担的施工荷载并不相同,而远离作业层的内、外排立杆则因连墙件的支承作用,使分担的施工荷载趋于均匀。由于在一般情况下,脚手架结构自重产生的最大轴向力与由不均匀分配施工荷载产生的最大轴向力不会同时相遇,因此公式(5.3.1-1)、(5.3.1-2)的轴向力N值计算可以忽略施工荷载的偏心作用,内、外立杆可按施工荷载平均分配计算。
  试验与理论计算表明,将3.0kN/m2的施工荷载分别按偏心与不偏心布置在脚手架上,得到的两种情况的临界荷载相差在5.6%以下,说明上述简化是可行的。
  (3) 脚手架立杆计算长度附加系数k的确定
  本规范采用《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 68)规定的“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法”,而结构安全度按以往容许应力法中采用的经验安全系数K校准。K值为:强度K1≥1.5,稳定K2≥2.0。考虑脚手架工作条件的结构抗力调整系数值,可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推导求得:
  1) 对受弯构件:
  不组合风荷载



上列式中 SGk、SQk——永久荷载与可变荷载的标准值分别产生的内力和。对受弯构件内力为弯矩、剪力,对轴心受压构件为轴力;
  SWk——风荷载标准值产生的内力;
  f——钢材强度设计值;
  fk——钢材强度的标准值;
  W——杆件的截面模量;
  φ——轴心压杆的稳定系数;
  A——杆件的截面面积;
  0.9,0.2,1.4,0.85——分别为结构重要性系数,恒荷载分项系数,活荷载分项系数,荷载效应组合系数;



公式(5.3.6-1,5.3.6-2)是根据公式(5.3.1-1,5.3.1-2)推导求得。
  5.3.7 规定脚手架高度不宜超过50m的依据:
  (1) 根据国内几十年的实践经验及对国内脚手架的调查,立杆采用单管的落地脚手架一般在50m以下。当需要的搭设高度大于50m时,一般都比较慎重地采用了加强措施,如采用双管立杆、分段卸荷、分段搭设等方法。国内在脚手架的分段搭设、分段卸荷方面已经积累了许多可靠、行之有效的方法和经验。
  (2) 从经济方面考虑。搭设高度超过50m时,钢管、扣件的周转使用率降低,脚手架的地基基础处理费用也会增加。
  (3) 参考国外的经验。美国、日本、德国等也限制落地脚手架的搭设高度:如美国为50m,德国为60m,日本为45m等。
  本条提出的脚手架搭设高度限值[H],是考虑到脚手架是施工现场搭设的临时结构,其结构安全度受人为因素影响很大,高度越高不安全隐患越大。为确保高层脚手架的安全,特按照英国标准《脚手架实施规范》(BS 5975-1982)第33.7.6条作此规定。
  从安全和经济考虑,根据我国的历史经验,理论搭设高度HS在25m及25m以下不考虑高度安全系数。
  5.4 连墙件计算
  国内外发生的脚手架倒塌事故,几乎都是由于连墙件设置不足或连墙件被拆掉而未及时补救引起的。为此,本规范把连墙件计算作为脚手架计算的重要部分。
  5.4.1 关于公式(5.4.1)中No的取值,说明如下:
  为起到对脚手架发生横向整体失稳的约束作用,连墙件应能承受脚手架平面外变形所产生的连墙件轴向力。此外,连墙件还要承受施工荷载偏心作用产生的水平力。
  根据钢结构稳定理论,屈曲剪力可取压杆稳定承载力的2%,经对步距h=1.8m的常用脚手架进行计算,结果列于表2。


 

施工荷载偏心作用产生的水平力比较复杂,主要与施工荷载偏心大小、脚手架连墙件竖向间距有关。由于对施工荷载偏心情况缺少调查统计资料,难以给出水平力数值,故考虑其作用,与连墙件轴向力合在一起暂取No。
  5.5 立杆地基承载力计算
  5.5.1 公式(5.5.1)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础设计规范》(GBJ 7)规定确定的。脚手架系临时结构,故本条只规定对立杆进行地基承载力计算,不必进行地基变形验算。
  考虑到地基不均匀沉降将危及脚手架安全,因此,在第8.2.3条中规定了对脚手架沉降进行经常检测。
  5.5.2~5.5.3 本条对立杆地基承载力设计值规定的调整系数,是参考英国标准BS 5975-1982第33条的规定确定的。
  由于立杆基础(底座、垫板)通常置于地表面,地基承载力设计值容易受外界因素的影响而下降,故立杆的地基计算应与永久建筑的地基计算有所不同。为此,在英国标准中,对立杆地基计算作了一些特殊的规定,即采用调整系数对地基承载力设计值予以折减,以保证脚手架安全。
  5.6 模板支架计算
  5.6.2 长期以来,我国施工现场普遍采用扣件与钢管搭设水平结构(楼板、梁、阳台)的混凝土模板支架。
  为保证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架的稳定性,支架立杆的计算长度是借鉴英国标准《脚手架实施规范》(BS 5975-1982)第46.2条的规定。该规定将立杆上部伸出段按悬臂考虑,这有利于限制施工现场任意增大伸出长度。若伸出长度为0.3m,则计算长度为lo=h+2×0.3=h+0.6,当步距h=1.8时,则lo-2.4m,其计算长度系数μ=2.4/1.8=1.333,比目前通常取μ=1的值提高33.3%,对保证支架稳定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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